许多教会都致力于设立多位长老共同带领。也就是说,一间地方教会不应当只有一个牧师带领,而应由一个团队共同带领。长老们作为一个团队,他们共同监督和牧养一间地方教会。有趣的是,许多致力于这一原则的教会在实践上却往往是一个讲道者、多个长老。这是健康的吗?它符合圣经吗?“多位”的原则是否也应适用于讲道者?
很多人认为,提摩太前书5:17区分了“治理”或带领的长老与他们当中特别有教导和讲道恩赐的长老。保罗说:“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在后续经文中,他又说到“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以及“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等关于经济上供应教会工人的原则。事实上,这种供应常常被视为“加倍”的——既有尊重,也有工资,这就是“加倍敬奉”。[1]
基于这种理解,教会就设立了这样一种模式,即地方教会有多个长老,其中一个长老得到教会聘用、从教会领薪,把讲道和教导作为他的全职工作。但这是保罗所设想的吗?看起来很明显,“加倍敬奉”指的是那些“善于管理”的长老,虽然它也适用于那些讲道的长老。他并没有提到有一位特别从事讲道和教导的长老,而是“那些”劳苦传道教导的。经文的这些细节表明,不是所有的长老都专职讲道与教导,但也表明多个长老中可能有多位从事讲道和教导的人。
在有多位受薪牧师的大型教会里,这就很自然了。但是大多数教会规模较小,只有一位受薪牧师。他要在大多数主日讲道,有几个主日可以休假,也许偶尔会与其他牧师或客座讲员交换讲台。但基本上,这个牧师要讲超过80%的道。
虽然这种模式很好地满足了许多教会的需要,对许多传道人来说也是可持续的,但值得一问的是,这真的是最好的模式吗?对传道人和教会来说,这是最健康的吗?或者说,在相信多位长老共同带领的同时,是否还应该实践多位长老共同讲道?
我想说的是,对大多数教会来说,多位讲道者是最健康的模式。虽然不一定能实现,但出于一些原因,它是一个健康的目标:
这是更健康的。但这是可实现的吗?即便一间小教会,也有可能拥有几位讲道者吗?
在一个较小的教会中,很可能只有一位全职牧师。但是,如果他的任务之一不仅是讲道,而且是装备其他人讲道(作为以弗所书4:11-12和提摩太后书2:2的一个果子),那么随着时间推移,可以培养出一批讲道者。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许多教会,有时会共同合作建立一个讲道小组,几个人聚在一起研究圣经文本,学习如何组织讲章,发展合理的应用,并彼此交流。他们可能会先准备简短的呈现,并在牧师的指导下进行展示、评估和相互学习。[2]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人会显示出准备较长讲章的能力,然后最终在教会中讲道。
以这种方式受训的人通常也会通过这种方式得到属灵上的成长。他们可能会加深对圣经的了解,以及对教会和福音的关注,也会被迫跪下来祷告。这将增加他们对讲道、圣经、良好沟通以及喂养羊群的理解。这可能会提高长老们对牧师讲道的评估能力,也会增加他们对牧师的同理心——因为他们会亲自发现讲道有多难。
有些人可能每年只讲一次或两次,而其他人可能有时间和能力更频繁地讲道,甚至可能自己讲一个简短的系列。在一个非常小的教会里,你不必是一个了不起的讲员,就可以站在几个人面前,从神的话语中得出一个对会众有帮助的信息。当教会规模稍大时,需要更多得到很好训练的恩赐来向更多的人讲话,但可使用的人手也更多。
一旦有几个人开始在教会讲道,就可以鼓励其他人也考虑学习讲道。讲道不会被看作是一个人的舞台,而是神可能赐给多个人的恩赐之一,以促进教会这一身体的建造。那些表现出明显恩赐的人应当得到鼓励考虑进一步发展,或许接受正式的神学培训,以便作为牧师或福音工人投身于全职工作。偶尔讲一次道是一回事,年复一年地周而复始地讲道是另一回事。要做好这一点,进行深入的神学培训是很有价值的。但可能正是这种偶尔的讲道导致了神学研究和终生讲道。
当然,在邀请人们讲道时应该非常小心。这是一个很大的责任,对教会的福祉有很大的影响。那些为这项工作接受培训的人需要有扎实的教义根基,善于教导,并在日常生活中敬虔。但这些都是成为长老的资格,所以兴起更多的长老,也许还有一些有志于成为长老的人,并且测试、发展并定期操练他们的讲道恩赐,这并不离谱。
因此,对于一个教会来说,不仅要培养多个长老,还要培养多个讲道者,这似乎是符合圣经的、健康的、明智的。
[1] 在改革宗和长老会中,对于长老和牧师的关系,以及“牧师”是否是一个独立的职分,有不同的看法。
[2] 这种培训小组也能极大地帮助互补主义教会的姊妹们得到装别,向其他姊妹或儿童传道。
译:DeepL;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澳大利亚网站:A Plurality of Preac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