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想过为什么耶稣必须要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吗?毕竟,如果神是爱,为什祂不可以直接赦免每一个人,而是让祂的儿子经历所有那样的痛苦来赎罪呢?
我们从神的“单一性”(Simplicity)中去寻找这问题的答案,很多人把“单一性”看成是“不复杂”的意思,是某件容易去做的事。诚然,这个字在英文中的确是那个意思。然而,当我们指涉神具有”单一性“的时候,我们的意思是神不是合成的,神是纯粹的灵,祂不是由许多部份组成的(约4:24)。
让我们用一个日常烹饪的例子来说明这点:在炖汤时,人通常会用各样的配料,包括肉类、马铃薯、谷类、蔬菜、肉汤和各种香料。所有这些配料结合在一起,用来做营养的佳肴。很多人用类似的方式来看神,他们看所有神的属性——包括祂的爱、圣洁、良善、怜悯、公义和广大——而且认为所有这些东西在神的存在里面被结合在一起。
因着祂是灵,神在完全的美好和统一中,祂所有的属性总是单一不可分的。神不可能允许祂的怜悯压倒(推翻)祂的公义,祂的圣洁从来不会跟祂的爱互相冲突;在所有神的属性中,祂都必须是真实的,因为不是这样的话就是在否定祂自己。如同神学家霍顿(Michael Horton)在他的系统神学书《基督徒的信仰》里陈述得恰如其分:“如果神没有在祂本质的单一性和完美之中具备祂一切属性,那么神就不是神了。”
正是因为神的单一性,祂才差遣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在这个世界我们哭喊着不公不义,当我们看到有人伤害他人却没有承担做坏事的后果时我们对之愤慨不已。那么当神看见祂公义的律法被触犯的时候呢?祂不能用其他的方式,为了捍卫祂圣洁、公义和正义的属性,神必定审判和惩罚罪恶(民14:18、鸿1:3)。
神取了罪身的问题可以这样解答:既然罪人因为自己的罪,没有办法完全遵守神的律法或完全赎罪,耶稣在肉身中出生,以致于能满足整个律法,又能为一切投靠祂的人成为完美的祭物(来10:11~14):
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在各各他,我们看见神“既是义者又是称义者”(太27:33~35、罗3:26)。霍顿指出在十字架上就是“我们看见神多么愿意为了捍卫在祂存在的单一性当中的一切属性而付出的行动。”这完全恰恰好说明了一位充满爱的神并没有舍不得祂的爱子,反而为了祂那些充满罪恶形像的代表者(人类)而将他交了出来,以至于我们能恢复跟祂的团契(罗8:32、林后5:19)。耶稣也不是被强迫而作出这样的牺牲,他告诉他的门徒,没有人可以夺去他的生命,而是他自己愿意为深爱的羊群放下生命(约10:18、15:13)。
花点时间来思考关于我们看到在十字架上所展示出来的神的属性,并且对我们这位良善、圣洁、充满爱、公义和怜悯的神感到惊叹!如今安息在这样的认识中,因为我们的神是单一的,我们可以信靠祂能捍卫祂一切的荣耀属性。对此最大的证明就是基督完成的和好工作,都算在一切为救恩而唯独信靠祂的人身上。
译:杨忠道;校:谢昉。原文刊载于“基督教核心”网站:If God Is Loving, Why Doesn't He Just Forgive 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