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
教会的组织
2025-02-16
—— Benjamin L. Merkle

定义

除了使徒和先知这两个根基性职分外,早期教会还有神所设立的、合乎圣经资格的领袖,即长老和执事,他们在基督的带领下,在圣经和圣灵的引导下服事教会。

摘要

新约圣经展现了一种连贯、尽管可能并不完全统一的教会带领模式。其中一个职分称为“长老”“监督”或“牧师”(这三个词都指同一个群体,在新约中可以互换使用)。这些领袖的职责是带领、牧养、教导和装备托付给他们的羊群。另一个职分是执事,来照顾羊群的需要,好使长老们能够他们的履行职责。新约中提到的其它职分要么是根基性角色(使徒、先知),要么是不直接服事具体教会的角色(使徒、布道家)。


早期教会的组织结构虽然并不完全统一但却很简单。教会有所派定的符合资质的领袖,他们在基督的带领下,在圣经和圣灵的引导下服侍教会。虽然人们用各种头衔来描述教会中的领袖,但很多时候多个术语描述的是同一个职分。我们在新约中可以看到多少个教会职分呢?

教会职分的数量

使徒、先知和传福音的

保罗在《以弗所书》4:11 中提到,复活的基督已经把领袖赐给教会,包括“使徒”“先知”和“传福音的”(参林前 12:28)。因此,每间教会都应该有这里指定的这些职分吗?大多数基督教会不使用这些称谓(也许“福音传道人”除外)的原因是,这些职分并不局限于一间教会。使徒尤其如此,特别是十二使徒(和使徒保罗)。在新约圣经中,希腊语“使徒”(apostolos)一词有个专门的专业用法特指那些蒙耶稣拣选并委派的人,也有非专业用法,泛指“信使”或“获得认可的代表”(例如,林后 8:23;腓 2:25)。根据前一种含义获得这一称号的人必须是耶稣复活的目击者(徒 1:22;林前 9:1),并受耶稣托付(徒 9:5-6、15-16,26:15-18;参加 1:1)。保罗宣称,神将这些使徒的职分赐给教会作为根基性职分(弗 2:20),其中包括了写下圣经。因此,他们的权柄并不局限于某间教会,而是扩展到所有教会。

在早期的教会生活中,很少提到先知,大部分的记载都出现在《使徒行传》中(11:28,13:1,15:22-23、32,21:11)。我们还知道哥林多教会有先知(林前 12:28,14:20)。先知的主要职责是向神的子民宣讲祂的话语,这在新约成书之前尤为重要(参来 1:1-2)。《以弗所书》2:20 再次证实,教会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之上。

“传福音的”(布道者)一词在新约中只出现过三次(徒 21:8 [传福音的];弗 4:11[传福音的];提后 4:5 [传道])。虽然人们对传福音者的了解不多,但他们经常与使徒同行,或受派去执行特殊任务。正如这个称号所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与他人分享福音。由于担任这一职分的人在向失丧之人传福音时是在教会外事奉,因此不应将这一职分视为局限在一间地方教会中。

非正式术语

有时会提到领袖,但没有给出头衔。例如,《加拉太书》6:6 提到,接受教导的人应该支持“施教的人”。在《帖撒罗尼迦前书》5:12-13 中,保罗劝勉会众承认并敬重“在你们中间劳苦的人,就是在主里面治理你们、劝戒你们的”。《希伯来书》的作者同样敦促会众“依从”他们的领袖,并“顺服”他们(来13:17;参13:7、24)。虽然我们不知道这些领袖可能担任什么特定的“职分”,但我们知道作者心目中这样的领袖是一个独特的群体。

当保罗写“教牧书信”时,教会中有两个既定的职分——监督和执事。然而,在保罗之前写给腓立比人的信中(1:1)也提到了监督和执事。在《提摩太前书》第 3 章中,保罗给出了这两个职分的资质,监督的资质在 3:1-7 中(另见多 1:5-9),执事的资质在 3:8-13 中。

其它用于教会领袖的称谓还包括“长老”和“牧师”。虽然“牧师”(或“牧者”)一词在我们现代教会的语境中很常用,但在新约中只有一次用来指代教会领袖(弗 4:11)。然而,动词形式 poimaino,“牧养/教牧”,在《使徒行传》20:28 和《彼得前书》5:2 中都有使用。在后一段经文中,这个词与我们主的头衔“大牧人/牧者”相关联;根据这一观察推理,牧职经常被称为“小牧人”。

但“监督”(episkopos)、“长老”(presbyteros)和“牧师”(poimēn)这三个词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

长老的职责

长老和监督

“长老”和“监督”是两个不同的称谓,但指的是同一个职分。这至少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证明。首先,这两个词可以互换使用。在《使徒行传》第 20 章中,保罗叫以弗所的“长老”到米利都与他会和(20:17),然后告诉他们圣灵已经任命他们为“监督”,负责牧养上帝的教会(20:28)。保罗写信给提多,嘱咐他在每个城镇设立“长老”(多 1:5),但在两节经文之后,当他给出所需的资质时,他改用了“监督”一词(1:7)。彼得以长老的身份劝勉“长老”们牧养神的羊群,担任“监督”(彼前 5:1-2)。

其次,从来没有单独的长老资质清单。如果长老和监督是两个不同的职分,那么保罗(或其他新约作者)似乎应该给出每个职分所需的资质才是合理的。《提摩太前书》3:1-7 和《提多书》1:7-9 都只提到了监督这个职分的资质。然而,在《提摩太前书》5:17-25 和《提多书》1:5 中,也提到了“长老”。如果这两个职分不同,那么我们就从来没有得到过某人要成为长老的资质,对于如此重要的职分来说这令人惊讶(见提前 5:22)。

第三,长老和监督的职能相同,都是管理或带领(徒 20:28;提前 3:4-5,5:17)和教导(提前 3:2,5:17;多 1:9)。因为他们被赋予相同的任务,所以应该认为他们代表相同的职分。第四,从未把长老和监督列为不同的职分,这表明分为三层的教会治理制度在新约中是没有的。

长老和牧师

虽然“牧师”这个称谓在今天很常用,但在新约中只有一次用它来称呼教会领袖。在《以弗所书》4:11 中,保罗宣称除了使徒、先知和传福音的之外,复活的基督还赐给教会“牧师和教师”。“牧师”一词和“教师”一词相连,共同表示一种职分(即牧师-教师)。

那么,牧师职分与长老或监督职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有两个令人信服的理由可以说明这两个词代表的是同一个职分。首先,长老或监督与牧师的任务相同,都是牧养(徒 20:17、28;弗 4:11;彼前 5:1-3)和教导(提前 3:2,5:17;多 1:9)。第二,如果牧师的职分与长老或监督是分开的,那么我们就没有担任这一职分的人的资质清单。保罗给出了长老或监督的资质,但从未给出牧师的资质。因此,最好把这三个词(长老、监督、牧师)看作是早期教会中的同一个职分。《彼得前书》5:1-4 似乎表明了这三个词等同。

长老的人数

虽然新约没有指定带领教会之长老的具体人数,但每间教会由多名长老带领的模式是一致的。事实上,共同带领是圣经中一个常见的主题,这一点在旧约中的以色列长老身上可以看到。在新约中,耶稣选择了十二个使徒来带领教会。初期教会也任命了七个人协助使徒照顾遭忽视的寡妇(徒 6:1-6)。基督教长老制度的建立延续了这种多位长老的模式。

新约的证据表明,由多名长老带领每间教会是一种规范。新约中没有一位长老或牧师作为唯一或主要领袖带领会众的例子。在耶路撒冷(徒 11:30,15:4、22-23)、彼西底的安提阿(Antioch of Pisidia)、路司得、以哥念和特庇(徒 14:23)、以弗所(徒 20:17;提前 5:17)、腓立比(腓 1:1)、克里特岛各城(多 1:5)、《雅各书》收信者散布的各教会(各 5:14)、罗马的本都、加拉太、卡帕多西亚、亚西亚和比提尼各省(彼前 5:1),可能还有《希伯来书》收信的教会(来 13:7、17、24)。

长老的权柄

根据新约,长老拥有权柄。保罗指示帖撒罗尼迦基督徒要尊重在他们中间“劳苦”、在主里“治理”和“劝戒”他们的人(帖前 5:12)。正如长老在家中有权柄一样,他们在教会中也有权柄(提前 3:4-5)。保罗告诉提摩太,善于“治理”教会的长老,配受双倍的敬奉(提前 5:17)。《希伯来书》的作者呼吁教会“顺服”和“依从”他们的领袖(来 13:17;另见林前 16:15-16;彼前 5:5)。

根据长老的职责也能推断出这个职分具有一定的权威。作为教师,他们的任务是权威性地宣讲上帝的话语(提前 3:2,5:17;多 1:9)。作为牧人,长老的任务是带领上帝的子民(徒 20:28;弗 4:11;彼前 5:2)。作为代表,他们代表全体会众说话和行事(徒 11:30,20:17)。

长老的权威来自神,而不是会众(徒 20:28;弗 4:11)。此外,长老的权威也并不绝对(加 1:8)。他们的权威来自上帝的话语。长老所拥有的权柄并不在于他们的职分,而在于他们所履行的职责。最后,长老的权柄并不超出地方教会。

长老的资质和职责

长老或监督的资质代表了所有基督徒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提前 3:1-7;多 1:5-9;彼前 5:1-4)。这些资质的重点在于一个人是谁,而不是一个人做了什么。唯一与长老在教会中的职责直接相关的资质是,他必须“善于教导”(提前 3:2)正确的教义,并能纠正犯错的人(多 1:9)。

长老至少有四个主要角色:(1)领袖;(2)牧人;(3)教师;(4)装备。首先,长老蒙召带领教会。正如丈夫和父亲带领家庭一样,长老也必须带领教会(提前 3:4-5)。带领得好的人配得双倍的荣耀(提前 5:17)。其次,长老蒙召牧养基督的教会(彼前 5:1-2)。长老必须愿意保护羊群不受假教师的伤害(徒 20:28-29)。长老蒙召要去看望那些在灵性和身体上生病或软弱的人(雅 5:14)。他们要照顾托付给他们的灵魂,因为他们是“要交账的人”(来 13:17)。他们必须以耶稣为榜样,耶稣是“牧长”(彼前 5:4),“为羊舍命”(约 10:11;参 15:13)。第三,长老是上帝话语的教师(弗 4:11;提前 3:2,5:17;多 1:9)。最后,长老要装备其他人来完成事工(弗 4:11)。正如保罗敦促提摩太将他所学的托付给忠心的人,由他们来教导其他人(提后 2:2),长老们也要在教会中培养下一代领袖和门训者。

执事的职分

执事的职分与长老(或监督或牧师)的职分不同。“执事”一词源于希腊文的 diakonos,通常是“仆人”的意思。但在某些情况下,这个词可以更正式地用来指代在教会中担任职分的人。在 diakonos 出现的 29 次中,只有三、四次是指担任某个职分的人(罗 16:1;腓 1:1;提前 3:8、12)。执事的起源似乎与《使徒行传》第 6 章中选出的七人有关。虽然没有使用“执事”这个名词,但使用了这个词的动词形式,因此这段经文是新约执事的原型。

当使徒们发现希腊寡妇遭到了忽视时,他们决定召集所有门徒,选出七个符合资质的人,负责监督每天的食物分配。通过任命这些人,使徒们认真对待了这个问题,但也没有偏离他们祷告和传道的主要呼召(徒 6:1-6)。这与我们所看到的长老或监督和执事的职分有相似之处。与使徒一样,长老的主要职责是传讲神的话语(弗 4:11;提前 3:2,5:17;多 1:9)。与这七位执事一样,执事也需要在会众有任何需要时为他们服务。因此,《使徒行传》第六章为敬虔的仆人如何协助那些蒙召传扬神话语和牧养神教会的人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模式。

新约圣经没有提供太多关于执事角色的信息,因为《提摩太前书》3 章 8-12 节中对执事的资质要求主要集中在一个人的品格上。3 章 8-12 节中对执事的资质要求主要集中在一个人的品格和家庭生活方面。长老和执事之间最明显的区别是执事不需要“善于教导”(提前 3:2),这表明执事在教会中没有正式的教导角色。正如这个称谓本身所表明的,执事并不治理或带领会众,而是从事以服务为导向的事工。与长老一样,执事也必须很好地带领自己的家庭。但在提到执事时,保罗省略了将管理自己的家庭比作照顾上帝教会的部分(提前 3:5)。执事在教会中未被赋予治理或带领的地位,因为那是属于长老的职能。虽然圣经没有明确指出执事的功能,但根据《使徒行传》第 6 章中建立的使徒和七位执事的模式,似乎最好把执事看作是仆人,他们做任何必要的事情,让长老们完成神所托付牧养和教导教会的呼召。因此,每间地方教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殊需要自由确定执事的职责。

结论

新约圣经呈现了一种连贯的教会带领模式,尽管这种模式可能并不完全统一。有时,称这些领袖为“长老”“监督”或“牧师”(这三个词指的是同一个职分,在新约中可以交替使用)。新约中的大量证据表明,每间教会的会众都由一群长老带领,而不仅由一位牧师带领。虽然长老确实有带领教会的权柄,但他们的权柄应该通过会众的回应得到平衡。

进一步阅读

编注:

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e Organization of the Church.

Benjamin L. Merkle(本杰明·默克尔)是北卡罗来纳州维克森林(Wake Fores)东南浸信会神学院(Southeast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的新约和希腊语教授。他撰写或与人合著了许多书籍,包括 Why Elders? A Biblical and Practical Guide for Church Members (Kregel, 2009) 以及 40 Questions about Elders and Deacons (Kregel,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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