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Redemption)的意思是通过支付代价来确保人员得释放或得以追回物品。这是一个圣约法律术语,与赎价(ransom)、赎罪(atonement)、代赎(substitution)以及拯救(deliverance,即救恩)密切相关。在神学上,救赎(redemption)最终指向基督的拯救工作——祂来到世上,用自己的生命作为赎价赎回我们的生命,从而成就了我们的救恩。
救赎对基督徒而言是一个重要的救恩论术语和概念。这个术语的重要性体现于在神的整个拯救工作中它是作为一个总体类别出现的:救赎历史(redemptive history)。它是研究救赎教义的总纲,如约翰·穆理(John Murray)的名著:《再思救赎奇恩》( Redemption Accomplished and Applied, Grand Rapids: Eerdmans,中译:天道书楼出版社)。救赎(apolutrósis)在终极意义上指向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工作;也就是,祂以自己的性命为价购买并赎回了我们,确保我们从罪的奴役及定罪中得释放。正如那首古老诗歌所唱:“祂还了我们所欠的债,因我们无力支付这罪债”(He paid a debt he did not owe, because we owed a debt we could not pay)。新约圣经频繁用这种方式谈论基督的拯救工作。巴刻(J. I. Packer)解释道:“新约中谈到基督之血的经文通常带有献祭性质(如:罗 3:25,5:9;弗 1:7;启 1:5)。作为完美的赎罪物(罗 8:3;弗 5:2;彼前 1:18-19),基督之死即我们的救赎(即通过支付赎价来营救:支付代价使我们从罪责的险境、罪的奴役以及将要承受的震怒中获得释放;罗 3:24;加 4:4-5;西 1:14)”(Concise Theology, Tyndale House,135 页)。
救赎(apolutrósis)就其最高含义而言,它指向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工作;祂通过以自己的生命为价买赎我们,确保我们从罪的奴役与定罪中得着释放。新约圣经频繁用这种方式谈论基督的拯救工作。
保罗在《使徒行传》20:28 中向以弗所的长老们谈到他们牧养“神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或购得、取得)”这一职责的重要性。他告诉哥林多人:“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林前 6:19-20)。在写给歌罗西人的信中,他感谢父神,因为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西 1:13-14)。
他对提摩太和以弗所人说:“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 2:5-6)。他提醒提多要仰望“那美好的盼望,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他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多 2:13-14)。他对加拉太人大声疾呼:“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 3:13);随后他详述道:“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 4:4-5)。
彼得也使用了这样的语言,劝诫小亚细亚的基督徒:“就当存畏惧的心,度你们在世寄居的日子,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 1:17-19)。在拔摩岛上的约翰报告说,他听到天上的众生唱着新歌:“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又叫他们成为国民,作祭司归于神,在地上执掌王权”(启 5:9-10)。
在旧约圣经中,救赎的概念至关重要,并出现在许多语境中。它的核心词汇是 gāʾal(“救赎”“履行亲属义务”)和 pāḏâ(“购买”“赎回”“救赎”)。根据摩西律法,头生的人和牲畜都要通过代赎献给主(出 13:2、11-16,22:29-30,34:19-20;民 3:44-51,18:15-19)。土地和其它财产也可以赎回(利 25:23-34),体现在路得和波阿斯的故事中。波阿斯被称为 gōʾēl,即“至亲买赎者”(得 2:20,3:9、12-13,4:1、3、6、8、14)。
但旧约中最具代表性的救赎事件是“出埃及”,以色列在其中得蒙救赎,神扮演了救赎者的角色。摩西转述神对祂子民的话:“我是耶和华,我要用伸出来的膀臂重重地刑罚埃及人,救赎你们脱离他们的重担,不做他们的苦工。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也要做你们的神。你们要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是救你们脱离埃及人之重担的。我起誓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业。我是耶和华。”(出 6:6-8)逾越节晚餐(出 12:23-28)便是对这次救赎的纪念。
在其它地方,大卫称呼神:“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啊”(诗 19:14);亚萨论及在旷野的以色列时说:“他们也追念神是他们的磐石,至高的神是他们的救赎主”(诗 78:35)。对于面对流亡之苦的以赛亚而言,这个头衔极其重要:“你这虫雅各和你们以色列人,不要害怕!耶和华说:我必帮助你。你的救赎主就是以色列的圣者”(赛 41:14,另见 赛 43:14,44:6、24,47:4,48:17,49:7、26,50:34,54:5、8,59:20,60:16,63:16)。
四段新约经文阐明了救赎概念及赎价在基督位格与工作中的重要性。“新约关于救赎的语言……指向基督的拯救工作及其对人类的影响。主的话语确立了三个不容置疑的事实:(1) 祂来要成就的工作是支付赎价的工作;(2) 祂所舍弃的生命即是赎价;(3) 这赎价具有代赎的性质”(约翰·穆理)。我们将在《马太福音》20:28、《罗马书》3:22-25、《以弗所书》1:7-8 以及《希伯来书》9:12-15 中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马太福音》20:28
耶稣在挑战祂那些追逐权力野心的门徒时说:“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侍奉,乃是要侍奉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lutron)”(太 20:28)。耶稣对自己的呼召、目的和人生使命之描述令人震撼。舍己贯穿于每一个细节。祂来到这里不是为了让人侍奉祂,而是为了侍奉他人。事实上,祂来到这里是为了在侍奉他人中完全舍弃自己,甚至包括舍弃生命作为他们的赎价。马太·亨利(Matthew Henry)解释道:“耶稣基督舍命作了赎价。因着罪,在神圣公义之手中我们的生命已经失丧。基督通过舍弃生命,为罪支付了赎价,从而拯救了我们的生命;祂为我们成了罪,受了咒诅,祂受死不仅是为了我们得益处,更是为了替代我们。”
《罗马书》3:22-25
保罗在阐述因恩典称义的根基时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apolutrósis),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罗 3:22-25)。保罗非常明确地指出,我们称义(被神算为义或宣告为义)完全是那位满有慈爱的天父白白赐下的恩典礼物——我们是“蒙神的恩典,就白白地称义”。也就是说,称义是白白赐给我们的,我们无需付代价,但它的基础却是难以想象的昂贵,它唯有通过因“基督耶稣里的救赎”这极其昂贵的赎价才成为可能。对我们是免费的,对神却极其昂贵。耶稣为我们白白称义支付了救赎的代价。
《以弗所书》1:7-8
保罗在《以弗所书》1:3-14 中充满荣耀的祷告就包含了对这个教义的宣告,旨在激发以弗所人(及我们)的敬畏、爱与赞美:“我们借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apolutrósis),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这恩典是神用诸般智慧聪明,充充足足赏给我们的”(弗 1:7-8)。这信息又一次清晰明了得显明了。我们的赦免既昂贵又是免费的。我们得救赎的代价是基督的血、生命和死亡。唯有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接受照着神丰盛恩典而白白赏给我们的赦免。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看到,神如何担负了我们救恩的代价,然后将其白白赐予我们。
《希伯来书》9:12-15
《希伯来书》作者在思索新约相对于旧约崇拜仪式的卓越性时说,基督“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lutrósis,意即救赎)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侍奉那永生神吗?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apolutrósis)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来 9:12-15)。
《希伯来书》解释了为何耶稣是更美的大祭司,是更美之约的更美中保。祂之所以更美,是因为祂借着自己的血进入圣所(9:12)——凭着祂自己公义的德行,而不是像亚伦系的祭司必须为自己和百姓献祭。耶稣既是完美的祭司,又是完美的祭物。此外,基督的血比旧约的祭物更有效(9:13-14)——洗净良心、赦免罪并获得永远的救赎。耶稣的死只一次便成就了救赎。祂不仅抵消了我们的债务,更清偿了它们。
难怪基督徒咏唱救赎诗歌时,常带着这样的词句:
威廉·古柏(William Cowper)的《有一活泉》(There is a Fountain Filled with Blood):
被杀羔羊血何奇妙,蕴藏除罪能力。
洗净教会,圣洁荣美,何等奇妙能力。
自我因信看见此泉,能力涌我心间。
我心赞美主爱完全,一生必要传扬。
诺曼·克莱顿(Norman Clayton)的《我今属于主耶稣》(Now I Belong to Jesus):
耶稣我救主,爱我无止息,无权势能叫我与主分离;
为救赎我,舍命于十架,我今永远属他。
我今属于主耶稣,主耶稣也属我,并非暂时与他结连,乃是直到永远。
芬妮·克罗斯比(Fanny Crosby)的《救赎的恩典我爱宣扬》(Redeemed, How I Love to Proclaim It):
救赎的恩典我爱宣扬,得赎全靠流血羔羊;
因神怜悯我已蒙救赎,做神儿女恩福永享。
芬妮·克罗斯比的《荣耀归于真神》(To God Be the Glory):
父神赦罪恩典因主临我们,
凡信主的人们靠主得永生!
塞缪尔·克罗斯曼(Samuel Crossman)的《无比大爱》(My Song Is Love Unknown):
竟又大声叫“钉死他”,要把他高悬在十架。
但这些人妒嫉愤慨,同施毒计将他谋害。
主竟为我道成肉身,捐躯舍身苦杯独饮。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Redem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