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上帝怎能在旧约中吩咐种族屠杀呢?
2019-01-30
—— Justin Taylor

这是个很好、也很难的问题。我们如何回答,会同时反映并指导我们对公平和怜悯的理解。

在约书亚记中,上帝吩咐以色列屠杀迦南人,好占领应许之地。这是一场完全灭绝的血腥战争,上帝使用祂的百姓来执行祂道德的审判,攻击祂邪恶的仇敌。在得出答案之前,我们先仔细思考与上帝的公平和怜悯有关的基督教信仰的世界观基石,会很有帮助。

1. 作为万物的造物者以及万民的统治者,上帝对万民和万有拥有绝对的主权。

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创1:1)“海,和其中万物。”(徒14:15)这意味着“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诗24:1)所以上帝说,“全地都是我的”(出19:5)和“树林中的百兽是我的”(诗50:10)。上帝对万有的拥有权意味着,祂也自由地做祂想做的所有事情。“我们的上帝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在这自由的主权下,上帝“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徒17:26)上帝拥有创造者的权利,没有人可以对祂说“你作什么?”(伯9:12)。

2. 上帝不仅是终极的造物者, 统治者和拥有者,他在所行的一切事上也是公正和公义的。

亚伯拉罕和我们都在问上帝同样的问题,“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隐含的答案是:“当然!”这是保罗在罗马书9章14节的问题的反面:“上帝不公平吗?”保罗的回答是:“绝对不会!”(罗9:14;新译本)摩西曾宣布,“祂是磐石,祂的作为完全,祂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上帝;又公义,又正直。”(申32:4)

在我们的文化里,问上帝所行的这事或那事是否公正或公义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如果你停下来仔细想想,这问题本身其实是不合法的(illegitimate)。我们预先假设我们是审判官,把上帝“置于被告席上”进行审查,上帝必须符合我们公平、正义和公正的观念——如果上帝通过审查,固然很好,如果通不过,我们会很沮丧而变成控告者。要放弃这种念头!申命记32章4节说道,“上帝所行的无不公平”。就定义来看,上帝如此行便是公义的。(既然三位一体的上帝与我们有内在关系,圣经说,上帝是爱,所以祂所有的公义行动最终是出于爱,为了爱。)把自己的想法、意见和构想当作宇宙的终极标准,是极为傲慢的行为。

但是,这不排除为了获得更多的认识,可以谦卑求问和寻求。尽管责问上帝保障应许之地的方式是否公义, 最终是不合法的,但寻求明白上帝的道路如何是公义的,是完全适当和有教育意义的问题——不论是关于灭绝迦南人还是任何其他的行动。弄清上帝的真理和启示的各个方面是如何协调一致、前后连贯,是神学的任务。

3. 我们所有的人都配得上帝公正的审判。没有人配得上帝的怜悯。

如上所述,上帝在祂所行的一切事上绝对公正。我们任何人唯一配得到的是上帝公正的审判。我们违犯法律,背叛悖逆,上帝的公义要求我们按悖逆程度接受上帝的惩罚。上帝施怜悯完全是祂的权利,祂不必怜悯所有或任何人。了解圣经历史也可以帮助我们明白,对某人的审判往往是对另一个人的怜悯(例如,洪水是对世界的审判,但也是拯救挪亚的手段;十灾是对法老的审判,但也是解救以色列的一种手段)。同样地,灭绝迦南是怜悯以色列的行动。

4. 迦南人是上帝的仇敌,配得到上帝的惩罚。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以及“罪的工价乃是死”(罗3:23;3:10;6:23)。因此,在亚当和夏娃堕落后,如果上帝毁灭他们,上帝仍然是完全公义的。在挪亚时代,如果上帝毁灭99.99%的人类,上帝仍然是公义的。

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错误地认为上帝只是为了给予祂的百姓土地,便驱逐原本居住在那里的无辜民族。但实际上是迦南人罪恶滔天,恶贯满盈,上帝说那地也要因为这个原因吐出它的居民(参创15:6;利18:24-30;申9:5)。所有这一切都与上帝“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祂要向祂的仇人报复,祂要救赎祂的地和祂的子民”的事实前后一致(申32:43)。

注意到申命记第9章5节也非常重要。这节经文说到,以色列人进去得到应许之地,并不是因他们的义,也不是因他们心里正直,而是因这些国民的恶,上帝才把迦南人赶出去。上帝严厉地告诉以色列人,如果他们不听从上帝,遵守祂的律法,那么他们也要遭受同样的命运,地就把他们吐出,像吐出在他们以先的国民一样(利18:28;申28:25-68;出22:20;书7:11-12;玛4:6)。上帝赐予以色列人特别拣选的爱(申7:6-9),但祂也警告会惩罚以色列人的不忠,以彰显祂的公义和公正。

5. 上帝的行动不能作为种族清洗的榜样。

摩西五经(创世记至申命记)对两类型战争提供了法律依据:(1)攻打应许地以外城市的战役,(申命记20:10-15)(2)攻打应许地之内城市的战役。(申20:16-18)第一类战役允许以色列放过战败的人民;第二类型战役允许以色列灭绝敌人。这种“称圣灭绝”(herem)的做法(第二类战役)的意思是“献身/以灭绝的方式供献”。将战争中所俘虏的人,以灭绝的方式献给上帝,以此来执行上帝的审判,这种敬拜方式在我们的思考范畴之外。(译注:以色列人敬拜概念包含在战争前、战争中、战争后。进入神圣的战争中是一种等同于进入圣殿的圣事)。尽管上帝命令全面毁灭,但对于那些愿意悔改,回转归向又真又活的上帝的人似乎是例外。(如喇合与她的家人书2:9和基遍人书11:19)这里的意思是,上帝要灭绝邪恶的仇敌,正是因为他们的叛逆,而且是按照上帝的特殊目的,不是因为仇敌的种族渊源。“种族清洗”和种族灭绝是指因种族的缘故而遭到毁灭,因此灭绝迦南人不属于这个类别。

6. 为何有必要将迦南人从应许地全部赶出去?

在美国我们谈论“教会”与“国家”的分离,但以色列是教会与国家密不可分、无法分辨的“神治政体”。因此,上帝的子民同时有政治和宗教的义务。作为以色列公民需要忠于上帝的约,反之亦然。

立约群体必须圣洁,严重违犯律法者会被除掉(例如,申7:4;12:29-31)。居住着上帝百姓的土地也必需维持圣洁,存留不悔改者,意味着整个民族会被悖逆、偶像崇拜、不公平、邪恶等拖垮(例如,申7:4;12:29-31)——从旧约频频发生的可悲事例可得到证明。

今天,基督徒不是生活在“神治政体”之下。我们是“客旅,是寄居的”(彼前2:11),在这个世代中,没有神圣的土地。我们生活在过去的世代和来世的重叠时期——“在两地之间”。(在这个叹息劳苦的受造界;已经离开“圣洁却暂时”的应许地,正在等候“圣洁且永恒”的新天新地。)在这个世代和地方,我们要尊重并顺服上帝放置在我们之上的执政当局(罗13:1-5),但他们不是,也不应该是教会的一部分。此外,现在上帝已经停止赐予整个教会特殊启示和特殊恩赐。(例如,希伯来书第1章1-2 节说道,在这末后的日子,却借着祂的儿子向我们说话。上帝已经立祂作万有的承受者,并且借着祂创造了宇宙。)这些因素的结合确保了今天不会再有类似灭绝迦南人的情事。(这是以色列神治政体要想占有这地所必要采取的行动)上帝今天不会吩咐或容许祂子民这样做。

7. 迦南人的灭绝是最后审判的一幅写照

在末期,基督将要再来审判活人死人(徒10:42;提后4:1;彼前5:5),并把不信福音者逐出这地(整个地球)。审判将是公义的、完全的。那一天“主耶稣同祂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显现在火焰中的时候,要报应那不认识上帝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帖后1:7-9)令人吃惊的是,保罗问到哥林多人曾经知道、却似乎忘记了的事情:“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林前6:2)

审判将如何进行?它将会是什么样子?我们确实不知道。但上帝的话语告诉我们,上帝的子民将参与上帝对仇敌的审判。因此,上帝命令以色列人执行对迦南人的道德审断是最后审判的伏笔——预演(preview),这么说也可以。

在这样的亮光下阅读这个恐怖毁灭(记载在约书亚记书上的圣言),就不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而是给我们所有人的警讯——要保持“在上帝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雅1:27),要用祂的方式寻求祂,并忠心地与我们不信的邻居和福音未达到的国家分享福音。最终我们必像约伯用手捂住嘴(伯40:4),免得对上帝的善良和公义提出疑问,相反,我们惊叹上帝既有的丰富、奥秘、不可思议的怜悯(弗2:4)。在末日我们将与摩西和羔羊一齐颂赞:

主啊!全能的上帝,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

万国的王啊,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

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荣耀你的名呢?

因为只有你是神圣的,

万国都要来,

在你面前下拜,

因为你公义的作为已经显明出来了。

——启 15:3-4(新译本)


在全国两会出版的《圣经·研修本》约书亚记导论(300-301页——译注)中的论述,对帮助我们思考这个问题思很有帮助。更深入的解答,请参阅Paul Copan的文章,Is Yahweh a Moral Monster?


译:骆鸿铭;校:改革宗出版社。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How Could God Command Genocide in the Old Testament?

Justin Taylor(贾斯汀·泰勒)是十架之路出版社(Crossway)的高级副总裁,曾出版过多本书籍,同时他也是“两界之间”(Between Two Worlds)与“福音派历史学”(Evangelical History)这两个博客的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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