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我欣赏你的信息,但你需要看清,大多数同性恋者都是危险的掠食者。”
我刚在威斯康星州中心位置的教会分享我对同性吸引的经验,一位年长者在主日崇拜后跟踪找到我,这些是从他嘴里吐出的第一句话。
我被吓了一跳,要他澄清一下。结果是,许多年前当他在军中时,有个同性恋者对他做出非礼的举动,而这使得他把所有的同性恋者都看成是会性侵和有危险的人。他对同性恋群体的看法,几乎是只有根据单一的经验来定义的——并且恐惧。
我也有恐惧,但我的惧怕是同性恋恐惧症太过于普遍,不仅仅是在社会里,甚至是在教会里也是如此。有些人可能反对我使用“恐同”这个名词,有时候可以是政治性用意,来使任何反对同性性行为的言论沉默下来。然而,这不是这个名词的根本定义。
简而言之,恐同的意思是指,对同性恋的恐惧;更具体地说,对同性恋者的恐惧。虽然这跟忠于圣经,来反对某些行为或信仰不一样,但这种以恐惧为基础的态度常导致毫无帮助的刻板印象、偏见,甚至是残忍的虐待。
所以,让我们直言不讳吧!恐同是存在的,而它在教会里没有地位。
毫无疑问,某些感到被定罪的人会把话吞回去:“嗯…我不认为所有的同性恋都是危险的掠食者,所以我不是个恐同的人。”然而,恐同时常以更狡猾、阴险的形式出现。例如,恐同不但可以巧妙地渗透到我们的信仰里,也可以渗透到我们信仰的动机之中。这些原则本身可能都是正确和敬虔的,但它们却为了错误的动机而被相信着。
关于下面的几个方面的问题,请扪心自问:
“圣经注释”对巩固信仰来说是个好东西,而“爱”是让行动有价值的动机。对这两者来说,恐惧却是可怕的前提。
谦卑地察验自己的内心,揭露我们对被认定为“同性恋者”的态度背后的动机和恐惧,这对我们是有益处的。顺利维护基督教性伦理,与只因为你发现他们恶心,就藏有对整个群体的敌意是不一样的。
相反的,这星球上所有的基督徒,所行必须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出于爱。我们认识到所有的人都是以神的形像被造的(创1:27),因此都是从神而来的,值得被爱。
此外,我们被呼召以我们天父的爱去爱别人(太5:45),甚至呼召我们去爱我们的仇敌(太5:44-48)。这样的爱赶出恐惧,因为不再惧怕神的审判,因此被释放能慷慨地去爱(约壹4:18)。
因此,我们的舒适感、便利性、安全感,或是我们国家的价值观感,不再成为和真正圣经的爱对立所根据的理由。而我们会这样爱,完全是因为耶稣就是这样先爱了我们(约壹4:19)。祂没有被我们威胁或排斥,祂并不害怕与我们建立关系,即使我们是罪人(现在仍然是),甚至仁慈地说出我们的罪的真相。相反地,祂如此慷慨地爱我们,甚至为我们死,使我们在祂父的面前是清洁和完全的(罗5:6-8)。
当我们用这样的方式去爱人时,我们就揭露出恐同真正的本性:骄傲。就是我们认为其他人是在我们之下,他们的罪恶与试探是比我们自己的“更加堕落”,这样的态度就好像我们跟法利赛人一起邪恶地宣告:“嗯,至少我没有跟那种罪恶挣扎”(路18:11)。
真相就是,罪的确是罪,试探的确是试探,而“男男之间的性行为”就列在贪婪、醉酒、欺骗和毁谤的旁边,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都一样可恶,我们之中有谁是无辜的呢?
所以,让我们查验我们的心,认出恐惧的态度和骄傲的根源,看看它们是否存在,并且治死那最终拦阻真理,不敬虔的偏见。在我们追求忠于圣经时,我们必不能只是坚持真理,而要在爱里如此行(弗4:15)。
圣经里的爱要求我们说出真相,而当我们说出来的是恐同,而不是爱,那么错的就是我们。
译:杨忠道;校:讲道翻译团契。原文刊载于渴慕神网站:Homophobia Has No Place in the Chu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