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但也不全是。
这个问题的难度在于它本身具有误导性。圣经以几种不同的方式谈到了神的爱。卡森(D. A. Carson)在他的杰出著作《论神的爱这一难解的教义》(The Difficult Doctrine of the Love of God)中提到了神有五种爱(英文版16-19页):
在对每种方式做了简要的解经说明后,卡森解释了强调神的爱其中某一个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的危险。
如果神的爱仅仅是由内部的三位一体之爱所定义,而这种爱是完美的,不受罪的影响,那么我们就无法把握神爱我们这样的悖逆者所彰显出的荣耀。
如果神的爱只是祂对万物的护理,我们就很难看到福音为何是好消息,因为毕竟祂已经爱了所有人,不是吗?
如果神的爱仅仅被看作是祂拯救世界的愿望,那么我们最终会得到一个情绪化的上帝,祂没有显示出我们在圣经中看到的那种至高主权。
如果神的爱只被理解为对选民的爱,我们就会轻易地说上帝恨恶其他各种各样的人,但神的爱这一真理还有很多更细微的差别。
如果神的爱完全基于“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犹21)这样的警告中,我们就会陷入律法主义和许多不必要的自我怀疑。
谈论神的爱听起来是一项简单的神学任务,但它实际上是最棘手的任务之一。我听说有些教会在争论是否应该教他们的孩子唱《耶稣爱我我知道》("Jesus Loves Me")(有些孩子可能是未蒙拣选的,你永远不知道)。我知道还有很多教会如此强调上帝对世界上所有地方的所有人都有博爱,以至于他们很难理解为什么还要叫人去信耶稣成为基督徒。事实是,神对每个人既爱也不爱。祂恨恶犯罪的世人,也爱犯罪的世人。祂爱祂收纳的儿女,但祂对我们的罪深感悲痛。优秀神学的挑战是解释圣经如何为所有这些陈述提供证据,以及它们怎样联系在一起。
缺少任何一个关于上帝之爱的真理,都会导致扭曲的神性和糟糕的门训。卡森劝告说,“简而言之,我们需要圣经中关于这个问题的所有真理,否则在教义和牧养方面的影响将是灾难性的。”(23页)
译:STH;校:SMH。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Does God Love Every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