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对圣经无误论的反对意见包括:言语与作为的问题、神圣作者迁就了人类作者、知识与不可知论,以及对基于道德原因而反对圣经文本。
几乎所有的基督教教义都曾受到过一些人的质疑,但上帝所说的话遭受的质疑最多——早在《创世记》 3 章 1 节就开始了。历史上,通过抬高其他权威来使圣经权威相对化的做法很常见;近代以来,通过消减圣经一些显而易见的特征来质疑圣经的真实性、历史可靠性、道德正直性和解释一致性的做法更为常见。回应这些挑战并不是防御性怪人吹毛求疵的消遣,而是持守耶稣所持圣经观之人的必然选择。[1]
在基督教时代的头几个世纪,基督徒与周围的异教徒展开了细致而持久的辩论。其中一些辩论围绕着圣经的可信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辩论的焦点也发生了变化。传统上罗马天主教认为,基督教关于耶稣的启示是委托给教会保存的资产,最好将其理解为两部分:(1)圣经;(2)传统。虽然新教看重传统的价值,认为传统需要得到尊重和考量,但新教认定圣经本身才是最终的权威启示。换句话说,传统上天主教认为圣经所说的都是真理,但来自圣经之外的传统是补充性真理,由天主教会的教导权威——训导(Magisterium)所确定。新教则认为唯独圣经本身才是可靠的真理。虽然天主教和新教都认为圣经所说的是真理,但由于天主教引入了额外的真理权威,因此倾向于将圣经置于传统之下;而新教则坚持唯独圣经,倾向于将传统置于圣经之下。由于对正典所含内容有不同理解,以及对圣经充分性和清晰性的复杂争论,这些差异变得更加复杂。不过,就我们的目的而言,重点必须放在圣经的真实性上,尤其是在近代历史中。
特别是在 18 世纪和 19 世纪(尽管根源更早,但其影响一直延续到我们今天),尤其是在法国和德国的大学中,出现了一种质疑圣经的方法,这种方法对圣经的真实性提出挑战。由于神职人员通常都是这些大学培养出来的,这种不信的态度很快就在教会中蔓延开来。通常,这类方法并不直接攻击对圣经,而是对圣经进行更深入、更学术化的解读。例如,学者们不再遵循“摩西五经”的故事情节,而是划分出四个晚期“来源”,标注为“JEPD”(底本说,这个理论认为“摩西五经”,即《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中的内容,是来自不同来源文件的组合,而不是由一位作者独立创作。这一学说对旧约圣经的不同段落间的内容冲突做出了合理解释,也能够据此来了解圣经文献的形成过程与历史,因此被认为是现代圣经论的基石之一——译注,来自维基百科),从而彻底重建了旧约历史,并暗中否定了根据文本显而易见的许多历史主张。在新约方面,图宾根大学(Tübingen University)鲍尔(F.C.Baur,1792-1860 年)的惊人影响使许多人相信,新约书卷的年代、出处和真实性必须只根据一个标准来确定,即在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之间不断发展的紧张关系中,应该将它们置于什么位置。所有反驳的证据——有很多反驳的证据!——都视为不真实,不管这样的“不真实”是错误还是欺骗。尽管一些保守派基督徒认为应该解雇鲍尔,但由于他没有反对基督教认信主义浪潮,因此他轻而易举地经受住了风暴的考验。
然而,学术界却越来越怀疑福音书中神迹的可信度。事实上,与《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相比,许多学者更相信《约翰福音》的历史,理由很可疑:因为《约翰福音》记载的神迹较少,而且他们很快就把这些神迹都解释成论述(discourse):所以,喂饱五千人是“生命之粮”的论述(约 6);医治生来瞎眼之人是耶稣赐予光明和使人看见的论述。大卫·弗里德里希·施特劳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1808-1874 年)的影响改变了这一切。他关于耶稣生平的巨著《耶稣传》(Das Leben Jesu,1835-1836 年,中文名暂译)共分三卷,其立场是《约翰福音》无论作为一部历史著作还是作为自由派神学家所青睐的充满象征意义的故事,都是不可信的。相反,从他的唯物主义和自然主义立场出发,他认为应该把耶稣所行的神迹解释为早期教会的编造。基督徒们编造了这些故事,编造了这些神话来表达他们的神学信念。在施特劳斯后来的著作中,他毫不含糊地否定了属灵现实的存在。在这里,他对圣经的攻击如此明目张胆,以至于引起了强烈反响,施特劳斯因此失去了在苏黎世大学(University of Zürich)的教职。当英文版《耶稣传》于 1846 年首次面世时 [2],一位著名的评论家、沙夫茨伯里伯爵七世(Seventh Earl of Shaftesbury)安东尼·阿什利·库珀(Anthony Ashley Cooper)宣称它是“从地狱之口吐出的最有害之书”。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清楚的是,致力于捍卫圣经真实性的基督徒发现自己在两条战线上都遭遇了反对者:一面是来自中世纪教会传统的反对者,他们倾向于通过诉诸传统来弱化圣经的真实性;另一面是来自兴起的哲学自然主义传统的反对者,他们倾向于否认上帝在圣经中说出的真理。
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虽然本文的标题侧重于当代对圣经无误性(inerrancy)的挑战,但文章本身却更关注圣经的真实性(truthfulness)。这是因为,在神学领域正确理解“无误”一词已经成为讨论圣经真实性的方式。以下简短的八点可以澄清这些问题:
首先,许多学者将作为与言语对立起来,以此来抬高作为、贬低言语。这种分化以各种方式出现。例如,几十年前有一批学者强调上帝的作为是其启示的重点,从而淡化上帝的话语。[5] 上帝的启示体现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的事件中、耶稣复活的事件中;描述这些事件的话语本身并不是启示,而只是对启示的“记述”。尽管有些人仍在坚持这一观点,但今天支持它的人并不多。首先,除非用语言来解释,否则没多少事件本身是非常重要的。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又复活了:毫无疑问,这非同寻常,那又怎样呢?难道我们不需要言语来解释耶稣的死承担了我们的罪,上帝为了让我们称义让耶稣从死里复活吗?我们经常需要用语言来赋予事件以意义。
如今,这种分化更常见的形式是将道成肉身的耶稣(约 1:1、14)与书面文字对立起来:评论家们说,“我更喜欢位格化的道,而不仅仅是文字。”无误性与文字有关,因此可以淡化或抛弃它。但是,有什么理由将文字所记载之道与曾为肉身之道对立起来呢?一开始听起来含糊其辞的属灵表达(“我更喜欢位格化的道”),突然就暴露为一种不信。此外,“道”一词用来指耶稣(即“位格”之用法)的次数屈指可数,而用来指福音、信息或圣经本身的次数却多达数百次。此外,说道成肉身的事件是启示性的,但却忽略了道成肉身的耶稣正是那位坚持“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约 10:35),这岂不是很奇怪吗?
其次,有人指出,神圣作者与人类作者合作写出神圣文本的这个过程错综复杂,上帝和人都真正参与了圣经的创作——这是对的;但有些人继续推论,如果我们不把圣经写作的方式理解为只是神单纯的口述(将人类作者的角色降格为听写员)那么就必须接受圣经会出现错误——这就错了。他们说,毕竟“犯错是人之常情”——上帝已经迁了人类的弱点。因此,他们说坚持无误性就是要挤掉圣经中人的因素。几乎所有的基督教神学家都使用“迁就”这样的语言来描述上帝如何使用人类作家,包括使用他们的经历和语言来描述不同的启示模式。然而,认信派基督徒坚持认为,犯错并不是人类本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任何一个人都可能说出一些明确的真理,尽管并非详尽无遗。圣经中的许多经文都证明了上帝出于自己的荣耀恩慈地接纳了我们的局限性,同时也证明了在祂的护理中保留了祂道的真实性。
对无误性——也是对真理之四项挑战中的第三项,是对一个人认识事物真相能力的挑战。已故的迈克尔·奥维(Michael J. Ovey)在一篇重要的论文中提出了“专横的无知艺术”(The art of imperious ignorance)这一说法。[6] 奥维说,“无知”一词在舍米安会议(Council of Sirmium)(公元 357 年)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舍米安会议就某种神学立场的利弊进行了辩论,得出的结论是他们不仅无法做出决定,而且不可能做出决定。换句话说,舍米安会议不仅承认他们自己的无知,而且坚持认为无知是唯一正确的立场——当然,这实际上意味着人们可以选择任何他们想要的立场,只要不宣扬自己的立场是正确立场可以了。舍米安会议的“无知”不是一种谦卑的不可知立场,而是一种专横的强权。后现代思想的某些分支也遵循类似路线。他们非常专横地宣称我们无法更多了解圣经的内容。如果他们不那么坚持自己的认识论,或许他们就会对自己的阅读能力更有信心。
最后,在教会历史的不同时期尤其是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一些批评家试图通过贬低圣经伦理中的一些因素来破坏圣经的真实性(从而破坏圣经的无误性),这些因素对包括种族灭绝的描述,以及圣经对地狱、同性恋、女权和宗教排他性的论述。其中的一些话题在其他地方简要论述了。就我们的目的而言,清楚说明对圣经无误性的许多挑战实际上是对圣经真理本身的不适就足够了。
[1] 关于耶稣对圣经的理解,请参阅约翰‧温翰(John Wenham)的重要著作《基督与圣经》(Christ and the Bible,3rd ed,Grand Rapids:Baker,1994;中文版由种子出版社 1983 年出版)。
[2] 《耶稣传,批判性检视》(The Life of Jesus, Critically Examined,中文名暂译)。玛丽安·埃文斯(Marian Evans)以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为笔名翻译了德文的第四版。该英文版由彼得·霍奇森(Peter C.Hodgson)编辑和介绍,一个多世纪后堡垒出版社又出了新版本中(Fortress edition,1972 年)。
[3] 参见约翰·伍德布里奇(John D. Woodbridge)的著作 Biblical Authority:A Critique of the Rogers/McKim Proposal (Grand Rapids: Zondervan,1982).
[4] Wayne Grudem, “Scripture’s Self-Attestation and the Problem of Formulating a Doctrine of Scripture,” 收录于Scripture and Truth, ed.D.A.Carson and John D. Woodbridg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83), 19–59.
[5] 例, G. Ernest Wright, God Who Acts: Biblical Theology as Recital, SBT 8 (London: SCM, 1962).
[6] “The Art of Imperious Ignorance,”Themelios 41 (2016): 5–7. Cf. D. A. Carson, “Editorial: But That’s Just Your Interpretation!” Themelios 44 (2019): 25–32.
编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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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Contemporary Challenges to Inerra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