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天,许多即将步入婚姻的人,虽然跟教会没有多少联系,却仍然想要举行传统的有牧师证婚的婚礼,假如你是牧师,这样的人请你为他们主持婚礼。你会怎样回答?这篇文章中,国会山浸信会教会的迪帕克·瑞吉给出的答复是带着条件的允准。如果您想了解另一种思路,请看罗素·摩尔对这个问题的回应。】
假设有一个名叫黛比的非基督徒问我能否为她主持婚礼。她的男朋友也是个非基督徒,她打算和他结婚。我会带着几个重要的限定条件表示同意。我为什么肯为两个非基督徒主婚呢?
婚姻是一个创造时授予人类的命令。神创造了婚姻(创2:15-25)。祂使婚姻成为祂所设计的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的一个基本部分。神把婚姻赐给人类的第一对夫妇,也赐给了一切渴望享有这恩赐的男人和女人(雅1:17)。
婚姻也是一个彰显神普遍恩典的制度;婚姻这个恩典是神既赐予基督徒也赐予非基督徒的(赛62:5;结44:22;太19:10;太22:24-28;路17:27;路20:34)。由一男一女结合构成的婚姻,被公认为一项任何想结婚之人的合法普世特权。这正如所罗门对他儿子说的“得着妻的,是得着好处,也是蒙了耶和华的恩惠”(箴18:22)。
丈夫和妻子彼此忠贞是神对祂新妇忠贞不渝之爱的一种完美写照。罪会妨碍我们,使我们不能充分反映神的样式,但即使是罪人,我们仍然是按照神的形像所造的。既然这样,两个彼此忠诚白头偕老的非基督徒就让我们想到上帝。他们的婚姻盟约反映出,神忠诚的盟约之爱强于我们那浮躁易变模棱两可的爱。
为两个基督徒做婚前辅导和主持婚礼是传福音的大好机会,我肯为我的非基督徒朋友黛比主持婚礼是有几个条件的,这些条件是:
作为一个牧师,婚前辅导和主持婚礼,为我提供了极佳的机会来向这对非信徒男女及其未信主的亲友宣讲神话语的真理。听了这些条件之后,如果他们仍要我主持婚礼,那我就欣然同意!
婚姻是一个“创造使命”,是一个普遍恩典的制度,是神盟约之爱的提示,婚礼也是一个传福音的机会——基于这四个理由我相信,作为牧师,我应该乐意为两个非基督徒主持婚礼,为的是使我们伟大的神得着荣耀。
校/译:改革宗经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