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我驱车从加州到肯塔基州的新家,一路开了 2157 英里,正好赶上泰勒·斯威夫特发布热门单曲《通通甩掉》(Shake It Off)。在长达 32 小时的旅程中,似乎每个电台都在循环播放这首歌。我对泰勒并没有什么成见,只不过在那次旅途中,我正要离开加州一段痛苦的经历——那里的一些基督徒深深地伤害了我。每当听到这首歌,我就不禁想说,有些伤痛永远无法“甩掉”。
随后的几个月里,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当你无法忘记某些伤痛时,如何做到真正的饶恕?
你竭尽全力想要饶恕,你以为自己已经做到了,却发现那些痛苦的记忆依然日复一日地在脑海中萦绕,这实在令人沮丧。母亲是造诣颇深的神学家,最近她让我注意到《马太福音》18:21-22 的经文: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以前我总以为耶稣只是在用夸张的说法,但那是因为我从未真正体会过伤害的滋味。如今我终于明白,一次饶恕很少能彻底解开心结。耶稣要我们去饶恕,几小时后当那些记忆重现时,祂再次要我们饶恕。第二天清晨醒来,记忆依然萦绕心头,祂还是要我们饶恕。即便六个月后,我们饶恕的次数远超 490 次,祂仍在要我们饶恕。耶稣要求我们饶恕,与其说饶恕是一个个独立的行为,不如说是一种习惯,一种生命态度。
此外,《罗马书》第 6-8 章告诉我们,耶稣赐予我们战胜罪的力量,我们并非注定要陷在犯罪和忏悔的死循环中。然而,在与怨恨和仇恨抗争了数月之后,我开始怀疑福音的力量是否真实有效。我不断自问:为什么我始终无法胜过罪?最终我领悟到,胜过罪与摆脱诱惑是两回事。耶稣赐给我们力量去抵制内心涌现的愤怒和痛苦想法。当明天同样的诱惑再次出现时,并不表示我们没能胜过罪,而是让我们再次有机会藉着圣灵的力量去战胜它。
有一篇关于宽恕的精彩讲道提醒我:无论他人如何伤害我们,都无法阻挡神的计划,祂必要将我们塑造成祂儿子的形象。我们经历的磨难越多,就越能彰显耶稣的形象。我反复咀嚼这一点时,《歌罗西书》1 章 24 节保罗的话深深触动了我:“现在我为你们受苦,倒觉欢乐,并且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以前我一直不太理解这节经文的含义,如今却豁然开朗。我们蒙召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追随耶稣走向各各他(可 8:34-35)。我们蒙召与祂同受苦难,才能同得荣耀(罗 8:17)。因此,除非我们真的像基督一样经历死亡之痛苦,否则我们就还没有完全回应主耶稣对我们生命的呼召;我们的肉体就还没有完全体会祂所受的创伤。这样看来,每当往事重现,痛苦涌上心头时,我们其实是在通往荣耀之路上又迈进了一步。
然而,即便明白这点,知道我们的苦难最终是为了让我们更像基督,也不意味着这些苦楚就变得容易承受。备受煎熬之时,我们该如何避免陷入怨恨与仇恨的深渊呢?不久前,我得知一位朋友离世的消息。确切地说,他是被罪谋杀的。他小时候遭受过性侵,这段阴影让他陷入绝望的漩涡,最终选择了终结生命。圣诞季节,当我格外痛苦时,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每当愤怒或痛苦的念头袭来,我就要为朋友悲哀的家人祷告。我发现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打断负面思绪的循环,还能让我立即对自己的痛苦有全新的认识。更重要的是,这让我的苦难有了意义。保罗教导我们要互相分担重担,但在纷繁的生活中,我们往往容易遗忘这一点。相比之下,我们自己的痛苦记忆却挥之不去。圣诞节前,我可能连续几天都不会想起这位朋友的家人,但自从我将他们的痛苦与自己的联系在一起后,我便时常为他们献上祷告。
最后,我们必须牢记,饶恕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主亲自赐下的命令。约翰·卫斯理曾说:“圣经中的每一条命令都暗含着一个应许。”换言之,神要求我们做的事,祂必定会赐予我们完成的能力。因此,爱仇敌的命令本身就是一个应许——在基督里,凭借圣灵的大能,我们终将摆脱怨恨与仇恨的苦毒。
译:变奏曲;校:JFX。原文刊载于澳大利亚福音联盟英文网站:When You Can’t Shake, Shake, Shake It O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