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即将开始,许多基督徒家长、学生、教师和教练都有这样的疑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作为基督徒,他们在公立学校还能做些什么?以下是与 K-12 公立教育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摘自各种资源,概括介绍了公立学校允许和不允许的宗教行为。
学生可以在课堂讨论、家庭作业、项目、艺术作品和所有其他学校作业中表达自己的宗教信仰,只要的确与作业目的相关,并符合作业要求即可。
学校不得禁止、惩罚或降低在课堂作业中包含宗教观点的学生之成绩。
教师不得发布禁止讨论宗教信仰、宗教人物或圣经经文的作业指示,学校管理人员也不得告诉学生不能在作业中提及宗教,同样不能禁止学生在图片或艺术作品中包含宗教图像。
联邦法律明确规定,小学或中学的学生、教师、学校管理人员或其他学校员工在上班期间或在公立学校校园内享有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个人权利。
美国最高法院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宪法第一修正案不仅保护口头言论,也保护文学作品、小册子和其他书面材料的分发。这些材料为基督徒学生与同学分享他们的信仰或反堕胎信念提供了一种有效且不故意冒犯他人的方式。
学生可以在课前、课后、课间、午餐和课间休息时散发宗教宣传品,除非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学校的秩序。如果学生有权在墙壁或其他指定位置张贴其他支持或反对宗教的宣传资料,那么他们也有权在这些位置张贴福音单张。
学校可以对资料的散发施加合理的限制,如散发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但这些限制不能过于严格,以至于实际上禁止学生散发任何资料。
学校不能完全禁止学生分发资料,不能因为某个书面材料是宗教或传福音的就禁止它们,也不能制定政策让学校管理人员有能力禁止他们主观上认为“令人反感”或“不符合学校教育使命”的材料。
“退出”(Opt out)是指家长行使权利,不让孩子参加某些类型的教学活动。退出是一个正式的过程,通常需要书面通知或填写学校分发的退出表格。一般来说,家长有权选择退出的范围很窄,往往限于性教育和体罚。
法院通常裁定,虽然家长拥有决定子女教育的广泛权利,但这一权利并不延伸至选择公立学校的课程。但各州的情况不尽相同,因此您应查看您所在的地区允许哪些选择不参加的选项。一般来说,家长可以选择不参加要求他们违反家庭宗教信仰的教学或活动。
在大多数情况下,上公立学校的儿童不能选择拒绝接种常见疫苗。目前,美国 50 个州都要求接种水痘、白喉、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百日咳、脊髓灰质炎、风疹和破伤风疫苗。
联邦层面的例外情况是标准化测试和调查。《每个学生成功法》(ESSA)允许家长拒绝测试,而《保护学生权利修正案》(PPRA)则要求公立学校通知家长并征得同意,或允许您选择让孩子不参加某些学校活动。这些活动包括涉及以下八个领域中的一个或多个领域的学生调查、分析或评估:
有一些学校告诉学生,他们不能在放学前围着国旗祷告,也不能在餐厅饭前祷告。但第一修正案保护所有形式的宗教表达,包括在学校祈祷。只要不严重干扰学校活动,孩子们有权在学校非授课时间独自或集体祈祷。
学生可以在练习、体育赛事或其他学校活动前后进行由学生发起、学生主导的祷告,只要这种祈祷是自愿的,而不是教练或其他学校官员所要求的。
如果没有证据表明祷告会严重破坏学校环境(例如,导致学生上课迟到),学校不能阻止学生单独或集体祷告。学校不能要求学生参加祷告或任何其他宗教活动。
注意那些禁止在校期间或学校主办的活动中进行祷告、传教或其他宗教活动的制度,以及那些阻止学生在用餐时或在比赛、练习或其他学校活动前后进行祷告的教师或教练,你可以投诉他们。
学生有权通过自己的穿着表达自己的信仰,如反堕胎的T恤衫或十字架。学校可以对学生的穿着做出一些限制,但不能单独限制宗教服装。只要符合学校的着装要求,学生可以穿衬衫、裤子、项链、手链和其他显示宗教符号(如十字架)或宗教信息(包括圣经经文)的衣服。
学校可以禁止任何带有以下信息的服装:(1) 从实质上严重干扰学校运作;(2) 猥亵、粗俗或客观淫秽(即含有亵渎或性内容);或 (3) 宣扬暴力或吸毒。
学校不能因为服装或饰品的信息是宗教性的或包含宗教符号或图片,或因为他人可能会认为其宗教信息、符号或图片具有攻击性而禁止穿着。
但是,法律对于以下服装的禁止则不太明确:(1)“宗教”或“传教”;(2)“冒犯”“不敬”或受其他主观标准限制;或(3)“宣扬”一种信仰优于其他任何信仰。
《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案》(FERPA)是一部保护学生教育记录隐私的联邦法律。该法适用于所有接受美国教育部适用计划资助的学校。FERPA 赋予家长对其子女教育记录的某些权利。当学生年满 18 周岁或就读于高中以上学校时,这些权利将转移给学生。获得这些权利的学生是“符合条件的学生”。
《第一修正案》和《平等机会法》保护学生在学校成立宗教社团的权利,校方需要为之提供和其他非课程社团同样的福利。如果学校允许其他非课程社团(如钥匙俱乐部或“学生反对破坏性决定”社团),学生就同样有权成立宗教社团并在校园内聚会。他们可以平等地使用学校为其他非课程社团提供的所有设施、资源和设备,并允许他们以与其他非课程社团相同的方式宣传自己的事件和活动。
学生可以邀请校外演讲者参加他们的会议并在会上发表演讲,这与其他非课程社团所允许的程度相同;他们可以根据共同的价值观来决定会员资格和领导职位,这与其他团体所允许的程度相同。
学校不能因为某个社团属于宗教团体而拒绝承认该社团,也不能剥夺其他非课程社团享有的任何福利或特权。学校不能强迫一个宗教社团接纳那些不认同该社团价值观的人,除非学校要求所有社团在“来者不拒”("all comers")的政策下开放。
作为对社区的一项服务,许多学校允许社区组织向学生和家长分发有关其提供的服务和活动的宣传材料,并允许其使用学校设施举行会议和活动。宗教团体和教会也有权使用这些方法向公众传达他们的信息。如果学校允许社区团体向学生散发传单和资料,那么宗教社区团体也可以以同样的条件散发书面材料(例如,通过带回家的福音单张、学校网站或资料架)。
如果学校允许社区团体在课前或课后使用学校设施举行会议或活动,则宗教社区团体可以使用学校设施举行会议、礼拜仪式、学生俱乐部和其他活动。
学校不能在允许非宗教社区团体向学生宣传其活动的同时禁止教会散发宣传教会主办活动的传单,也不能禁止宗教社区团体使用学校设施开展活动——如果学校已将其设施开放给非宗教团体使用的话。
我们鼓励有幸在毕业典礼上发言的学生回顾在校学习的时光,并感谢那些影响过他们生活的人。许多基督徒学生理所当然地希望在这些演讲中承认神的保守,甚至进行简短的祷告。当学校遵循以下指导原则时,法院认为第一修正案保护信教学生在此类活动中表达信仰的权利。
学校可以在毕业典礼、体育赛事或其他学校活动中指定时间,让学生就他们自己选择的问题进行演讲,只要:(1)采用中立的标准来选择学生演讲者(即告别演说者、班长,或从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中随机抽取);(2)没有学校教职员工参与或审查演讲。
学校不能指定专门的祷告时间,也不能指示学生在毕业典礼或任何其他学校主办的活动上进行祈祷。
当学生被选中在毕业典礼或任何其他学校活动中就自己选择的主题进行演讲时,他们可以表达宗教观点(如背诵圣经经文、描述他们的基督教信仰对他们的影响,或进行祷告)。
教师、教练和其他公立学校职员以其官方身份行事时,不得带领其班级进行祷告、诵读圣经经文或其他宗教活动,学校官员也不得利用其权力试图说服或强迫学生参加祷告或其他宗教活动。学校官员不得以偏袒宗教言论为由选择公开演讲者。
但是,教师和教练确实有权做以下事情:
注:如果您认为您所在的公立校区侵犯了您父母的权利,您可以向捍卫自由联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寻求法律帮助。
译:DeepL;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Your Rights as a Christian in a Public School in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