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世纪以来,基督徒一直都在思考教会与世界相处的各种方式,尤其是“神在各领域所设立的权柄”这个方面。众所周知的提议包括奥古斯丁的“两城论”、教宗哲拉修(Gelasius)的"两剑论"、路德的“两国论”,以及凯波尔关于范畴主权(sphere sovereignty)的观念,是在可被称为“一国论”的架构中产生的。
我想要提出一个从这些理论当中学到的选项,其中也利用了近半个世纪的新约神学。简单来说,我要提出的是,新约中圣灵赐下能力,必定有着两个世代的教义。两个世代的教义或开创性的末世论,在新约学者中间是很流行的方法,为了描述当基督的国度借着新约的赐下已然展开,却尚未实现的情况下,如何区分为起初受造的历史和救赎的历史。即使当旧创造的历史仍在发展,新创造的历史也开始了。奥利佛•奥多诺万(Oliver O’Donovan)将新约圣经的话移植到政治神学的范畴里,对我们很有帮助:“执政和掌权者过去的世代与神国度降临的世代是重迭的。”
两个世代是历时性(diachronic)的教义,而且是源自于圣经的圣约架构,和路德的两个国度不同,后者是共时性(synchronic )的教义,而且是建立在逻辑的构想上。因此,路德充分引用圣经,以奥古斯丁的两个城市开始建构理论。两个城市指的不是两个政权,而是两群人:即顺服神的人和不顺服神的人。但是路德将两种权柄置于这两群人之上,一个是政府,另外一个是圣道(有些地方他说就是教会)。
两个国度的表述在逻辑上是完整的,很具有说服力,但并不完全符合圣经中的惯例。圣经没有只有将教会和圣道置于神的子民之上,而将政府置于其他的人之上,这是很牵强的平行表述。圣经和教会对全人类都有话要说,而政府治理着神的百姓。
路德的两个国度也将人区分为内在和外在,并将属灵的权柄置于内在之上,而将属世的权柄置于外在之上,但圣经有区分得如此清楚吗?
另一方面,两个世代的教义并非始于两种权柄的对立,以及将人的生命区分为不同的领域(属灵/属世、内在/外在)。两个时代的教义是基于两个完整的故事或时代的对照,有效地按照圣经中的分别,正确地区别两种生命(在肉体中的生命和在圣灵里的生命)。
因此,人类学上分别的关键不在于不可分割的内在和外在,而是在于使徒保罗所区分的“旧人”和“新人”;与属世对比的术语并非圣洁或属灵,而是永恒。其中一个世代及其统治者正要过去,另一个世代却不会过去。两个世代之间的界线事实上就是死亡,新约更新的一切不会死去,其他的一切仍旧在死亡的咒诅之下,都要过去。
两个世代都有代表的元首:两者都从圣约的架构中浮现,并且象征性地对应着保罗的“旧人”和“新人”,也就是亚当和基督。一个带来定罪和死亡,另一个带来称义与得生命(罗五12~19)。
两个世代都由不同的力量所驱使,一个是被圣灵驱使,另一个是被世界、肉体和魔鬼驱使(弗二1~3)。
两个世代都有它们自己的制度权柄。起初受造的世代有婚姻、家庭和政府;末世的世代有教会和按立的长老。两个世代的制度都依靠圣经所认可的管道来完成它们各自的任务:例如,政府依靠金钱的强制权力,而教会则依靠圣道和天国的钥匙。
那么,我们所要认识到的重点是:两个世代的教义将新创造放在旧创造上面,以致于它们同时存在。这教义刻画出“整个人(身心)活在合法却堕落的受造体制之中(家庭、政府等等)”的景象,同时也刻画出“一次重生的整个人,借着圣灵的能力,活在新创造的体制之中(教会、按立的长老)”的景象。其实,就是因为两个时代如今同时进行,其中基督徒在“旧人”及“新人”之间挣扎,路德用一句话就抓到了重点:同时是义人和罪人(simul justus et peccator)。
基督徒能够随从肉体,也能够随从圣灵行事。进一步说,肉体和圣灵的活动会引发“旧创造”制度和“新创造”制度的行为。因此,教会仍然有可能犯罪,对于公平正义的问题,政府中的基督徒成员就要能做出被圣灵引导的裁决。反之亦然。
比起教会和它的长老,家庭和政府的制度更能横跨不同世代,但是如今两个世代同时的意思是: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神时常使用其中一个世代的制度去服事另一个世代的制度。政府的存在提供了教会救赎工作的平台,同时教会的公义是作为向政府作先知性见证的服事。
基督徒夫妻的爱与忠诚,是作为基督爱教会的象征,同时身为教会的长老也该是教导为人父母互相忍耐的榜样。
我们从更广泛的角度来说,新约的肢体仍然属于旧创造、今世,所以他们应当顺服今世的制度;时机允许,他们也会被今世中神所设立授权的机构雇用,是为了神特别赋予的目的,像是佩剑的机构(政府)或是养育儿女的机构(家庭)。
同一时间,新约的肢体预期,在今世完结和末世完全到来之后,今世的制度会过去,或者至少在形式上会有根本的改变。耶稣说,当影儿被实体取代时,婚姻在复活的彼岸不会继续存在(太22:30)。当圣徒共享基督的统治之时,某种政权在末世大概会继续存在,但在创世记第九章5~6节和罗马书第十三章当中提到的政府征税和行审判的规定都会终结,或者至少超乎想象地焕然一新(见太十七24~27)。
最后,我们可以说,教会拥有的权柄不是在“信仰”或“内在/个人”之上,而是在整个“新人”的身上看到;政府拥有的权柄不是在“政治”或“外在/众人”之上,而是在整个“旧人”身上看到。
与此同时,世界的政府正发挥作用,被赋予透过对罪犯施行审判来维持和平的权柄。凯撒必须得到尊荣,不是因为他能实现救恩,而是因为他使用审判的刀剑,为神更伟大的目的服务,提供福音广传的场所。
译:杨忠道;校:讲道翻译团契/谢昉
【编注:本文摘自作者新书《政治性的教会:地方教会作为基督治理的领事馆》(Political Church: The Local Assembly as Embassy of Christ's Rule,中文名暂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