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终于结束了。你和伴侣开始去一家新教会做礼拜,那里的氛围让你很喜欢。牧师每周都会打开圣经,解读经文并将其应用到日常生活中。这个新教会让你想起了从小就一直去的教会。
参加主日礼拜几个月后,你们俩决定更深入地参与教会活动,于是报名参加了为期四周的教会成员课程。第一周,牧师讲述教会的历史和使命,让你感到很振奋。第二周复习了基督教的核心教义,以及这个教会在教会历史中的定位。但到了第三周,当牧师开始讲解教会成员盟约时,你开始感到坐立不安。
“教会成员应遵循圣经对圣洁的要求,承诺不在婚姻之外有性行为。”
自从离开大学宿舍后,你和伴侣就一直住在一起,对于结婚只有一些模糊的未来计划。你尴尬地看了伴侣一眼——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得罪了神?
如今的主流观点认为,年轻男女从约会到结婚的必经之路,就是通过同居来“试一下”他们的关系——住在同一个屋檐下,通常还会同床共枕。根据巴纳集团新民调显示,65%的美国成年人认为同居是个明智之举。就连很多福音派教徒对婚前同居和性行为也持模棱两可的态度。正如《今日基督教》最近的一篇报道指出,许多牧师在面对这个问题时都感到难以应对。
那么,到底什么才是正确的选择呢?同居是为婚姻做准备的一种好的尝试吗?这是检验两个人是否足够契合能够共度一生的好方法吗?如果不是,又是为什么呢?
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聆听耶稣的教导。祂说,要跟随祂就意味着全身心地委身:“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 16:24)。
在上十字架之前,耶稣对门徒说过这样的话:“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 14:15)。保罗也曾劝勉神的子民说:“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 12:1)。
如今社会上很多关于性的讨论都围绕着“我的身体,我的选择”这一观点。但圣经告诉我们,我们的身体是慈爱的造物主精心创造的(创 1-2),从受孕的那一刻起就是如此(诗 139)。经上还说,蒙神救赎的子民,他们的身体乃是“圣灵的殿”(林前 6:19-20)。因此,我们无法将身体的行为与心灵的行为割裂开来。
那么,在性的问题上,神对我们的身体有怎样的教导呢?
首先,圣经告诉我们性的本意。毕竟,是神创造了人的身体和人的性。从一开始,祂就显明了性的目的。《创世记》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 2:24)。这表明性是为“二人成为一体”而设计的,是一男一女在婚姻之约中,在神面前所立的承诺的一部分。耶稣和保罗都确认了这一点(可 10:7–9;弗 5:31–33)。
保罗说,婚姻是创造中的一个记号和象征,指向基督对教会的爱。神对性的设计不仅让我们活得更丰盛,更具有宇宙性的意义。我们愿意为那个我们承诺一生的人保留自己的身体,这就向世界彰显了基督对祂新妇(教会)坚定不移的爱。
这就是为什么圣经认为在一男一女的婚姻之外的性行为都是罪。《以弗所书》5:1-3 说:“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
《希伯来书》13:4也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
这只是新约中众多将婚外性行为定为罪的两处经文。圣经阐明了我们本能就知道的事实:性不仅仅是两个成年人之间你情我愿的交易。即使许多不信基督的人也开始意识到这一点。英国记者露易丝·佩里(Louise Perry)在她的著作《对性革命说不》(The Case Against the Sexual Revolution)中承认,性革命所推崇的“你情我愿”伦理已经失败了。我们都必须承认,一男一女发生亲密关系时,就包含着深刻的情感与灵性的合一。
我们的身体并不属于我们自己。我们属于造我们的主。不属于自己。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神的殿,有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林前 6:15-20)。因此,婚姻之外的性行为严重地得罪了神。不过,这并非不可饶恕,也不是神的救赎和修复之恩典不能触及的。但我们如何对待自己的身体,对神来说很重要。如果我们委身跟随耶稣,就当委身遵行祂为我们生命所定的计划,包括性的方面。
首先,出于对基督的顺服,情侣应当避免婚前同居。此外,拒绝同居还有很多现实原因。神对性的规范并非随意的限制,而是为了让我们活得更丰盛。最新研究表明,同居并不一定能增进感情或走向婚姻。
研究显示,同居六年后,54%的情侣选择分手,只有 33%的人最终步入婚姻殿堂。即使那些结婚的同居情侣,相比没有同居经历的夫妻,也更难维系婚姻。另一项调查发现,有过同居经历的已婚夫妇离婚率更高。有学者指出:“由于已经住在一起,双方很可能都养成了‘万一不合适就散伙’的思维模式,认为大不了分开重新开始。婚姻是建立在彼此承诺的基础上的,同居会削弱这种互相委身的精神。”这个观点说到了点子上。
同居不但没有成为婚姻的预演,反而培养了错误的习惯。在作出承诺之前就发生亲密关系,会让人在遇到困难时习惯性地寻找退路。相反,夫妻先在神和众人面前立下婚约,把承诺放在亲密之前,这种次序让双方能够完全信任对方,在性生活中展现最脆弱的一面,而不用担心被抛弃。提摩太·凯勒将同居形象地比喻为“一场永无休止的试镜”。同居不但不能巩固承诺,反而常常导致关系失调,发展成研究者所说的“接连不断地同居”。
“永无休止的试镜”是一种不为人所察觉到的、但是对爱的意义有着实质性否定的打击,因为爱的本质是在顺境逆境中都坚定不移的承诺。性的亲密关系是神所设计的,用来象征和庆祝这种合一,而不是用来检验爱情的试金石。有位女性评论员这样感叹缺乏承诺:“当你和某人同居时,本质上是在免费扮演妻子的角色……那还结什么婚呢?”没有“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的庄重承诺,人就无法真正了解对方,也无法被对方真正了解。总会有被抛弃的恐惧,不敢完全敞开心扉,也难以实现真正的亲密,心底总会有个声音提醒你的“伴侣”随时可能离开。
遗憾的是,很多人确实选择了离开。迈克尔·麦克马纳斯(Michael McManus)的研究发现:“选择同居的情侣中有 85%最终都赌输了。很多人误以为这是‘试婚’,实际上更像是‘试离婚’。”这让我们再次想到保罗将婚姻比作基督对教会之爱的象征。基督对教会的爱不是有条件的,而是用祂的宝血作为保证。因此,正是因为知道祂永远不会离开我们,才激励我们更深地认识祂。
让我们回到文章开头提到的那对情侣。假设他们想要顺服基督,为建立一个忠诚喜乐的婚姻创造条件,他们下一步该怎么做呢?如果你也处在相似的处境中,你该如何行动呢?
第一,归向基督。
虽然婚前性行为严重地得罪了神,但这并不是不可赦免的罪。耶稣在十字架上流血,为我们的罪而死。《约翰一书》1:9 提醒我们:“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如果你是基督徒,正处在有罪的同居关系中,就当在十字架前寻求赦免。如果你还不是基督徒,还没有接受耶稣为救主和生命的主,就当悔改,接受基督白白赐下的救恩(弗 2:8-9)。《罗马书》10-9 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第二,彻底顺服。
具体来说,顺服意味着什么?因为悔改包含离弃罪,所以你们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停止同居,即使这会带来一些短期的牺牲。
如果你们都打算结婚,有几种可行的方案。一种选择是请教会牧师尽快为你们举行一个简单的婚礼,之后可以再与亲朋好友举办正式的婚礼。另一种选择是其中一方暂时搬出去,住在亲友家,同时开始筹划订婚和结婚。
这两种方案都需要作出牺牲,改变原有计划。但这样的牺牲显明了你们顺服基督的决心。它让你们能够重新开始关系,用一段禁欲的时期来调整习惯,并以更健康的方式看待承诺、爱情和亲密关系,从而开启婚姻生活。
在某些情况下,顺服基督可能需要作出更艰难的选择。如果你想要遵守耶稣的命令,愿意悔改性的罪,但你的伴侣认为同居没有任何问题,那么你可能需要以爱心但坚定的态度跟伴侣对质,甚至结束这段关系。虽然这很困难,但这样做是值得的。你愿意顺服为你舍命的主的心意,必须高于你短暂的个人欲望。
第三,要知道你并不孤单。
如果你选择顺服耶稣,圣灵会引导你、赐给你力量并安慰你。不仅如此,你还是教会这个新家庭的一员,他们会给予你爱和支持。在这段时期,不要害怕依靠他们。一个敬虔的教会会在你付出代价顺服基督的路上与你同行。
婚前同居或许已经成为社会常态。选择其他方式可能看起来很奇怪、很老套。然而,跟随耶稣的道路本就与世界文化相悖。拒绝同居源于对创造主的爱和信靠,因为祂为我们预备了更美好的道路:建立在委身和圣约基础上的真实的婚姻亲密关系。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Is Living Together Before Marriage Really a S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