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因教宗没有批准撤销他的婚姻而与罗马决裂,由此引发了英格兰宗教改革。这个不祥的开端好像注定了此后产生的清教主义那混乱而动荡的历史。各地的宗教改革离不开关于国家权力以及是否对君主效忠的争论,尤以英格兰为最。英格兰宗教改革在天主教和新教统治者之间饱受折磨,直到伊丽莎白一世在十六世纪的最后四十年间终于用她的新教版本稳定住了这个国家。但是,在她的任期内,“清教徒”一词开始产生,当时是对那种“非常热心的新教基督徒”的侮辱性称呼,这些基督徒认为宗教改革没有使英国教会完全顺服圣经关于教会和律法的命令。
1620年,分离派领导的普利茅斯殖民地建立后,清教主义与英国宗教改革的命运变得更加复杂和难以控制。分离派认为当时的英国国教教会太过腐败,真信徒应该出来,成立自己的教会。这样的行为在英国是违法的,但是清教徒于十七世纪三十年代在马萨诸塞及康涅狄格建立了殖民地。他们在理论上主张改革国教教会,而非独立出来,但是,渡过大西洋的行动清楚地表明了他们在教会问题上要从国教独立的立场。
清教律师约翰·温斯洛普(John Winthrop)为马萨诸塞——清教徒在美国发生故事的主要地区——获得了一份特许状,授予这块殖民地特别的灵活性,可以建立敬虔的教会和政府,不受伦敦的干涉。这个状态保持到十七世纪八十年代,直到英国政府灾难性地废止了温斯洛普的特许状。十七世纪九十年代初,新教(但非清教)君主威廉和玛丽颁发了一份新的特许状,宣告了清教徒运动(尽管不包括他们的敬虔精神)在大西洋两边的终结。
自十九世纪起,美国历史学家普遍将清教徒视为造就美国“特质”及其民主政制的重要群体。美国和其他地方的许多基督徒都认为清教徒的著作特别表达了动人的敬虔和对圣经的极端忠诚。然而,在20世纪初,清教徒的名声却在精英人群中一落千丈,因为他们似乎与当时寻求“进步”的政治风气不合。
不过,因为经济大萧条和世界战争的发生,甚至令一些世俗历史学家也重新对人性的状况又有了些清醒的认识,于是,执拗的清教徒突然之间又开始受知识界的尊重。为清教徒恢复名声的最大功臣是在哈佛大学的佩里·米勒(Perry Miller),最伟大的美国清教徒史学家,也是他发起编定学术版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著作集。米勒自称无神论者,但却敬仰神学家雷因霍尔德·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他敬仰清教徒不是因为他们忠于圣经和敬虔,而是因为他们对罪的清醒认识,以及致力于严谨的学识。他们是按照所信行动的人。
在某种意义上,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每一位研究清教徒历史的学者都笼罩在米勒的身影之下。乔治亚大学的麦可·温斯普(Michael Winship)在继承米勒的这一代学者中是佼佼者。我们很难想象有哪一位学者在这个领域造成了米勒曾经带来的巨大影响,不过,温斯普已经出版了一系列以清教徒为主题的杰作,包括2012年出版的《敬虔的共和主义》( Godly Republicanism,哈佛大学出版社)。在他的新作《热烈的新教徒:英格兰和美国清教主义史》(Hot Prostestants: A History of Puritanism in England and America)中,温斯普尝试满足一项米勒也没有做到的需求:单卷本、可读性强的英国和美国清教主义导论。温斯普成功了,如果我要布置学生阅读一本关于清教徒的最新学术著作,就是《热烈的新教徒》了。不过温斯普还是在米勒的身影下开展工作,他的书也令我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温斯普认为我们应该了解清教徒。对于这个问题,米勒自己从来没有怀疑,哪怕他的答案未必能满足基督徒读者。
今日,清教主义不再像20世纪初那样背负恶名,当时一位说话尖酸刻薄的报刊撰稿人,麦肯(H.L.Mencken),将美国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清教徒。麦肯把清教主义定义成:“一种无所不在的恐惧,生怕有人,在某地方,会感到快乐。”不过,现在的学生应该要学习并且了解为什么该尊敬清教徒,温斯普在《热烈的新教徒》中并没有给读者多少指引。相反,他对清教徒大加鞭挞——或许以可读性为名——强化了学生对他们不屑一顾的态度。
不过,温斯普并不是一个肤浅的流行作家。他对英美清教史的把握是权威性的,我也不认为有其它书以这样一种流畅、比较的方式通顺地讲述了整个故事。在本书中,他把许多清教徒男女的故事串接起来,这些人各自的故事都见证了清教徒敬虔令人折服的力量。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之一是约翰·班扬归主,就是那位英国贝德福德郡的“巡游补锅匠”(147)。班扬在贝德福德公理教会与一小群清教徒妇女的谈话中归主。温斯普写道:“那些贝德福德妇女带着何等的喜乐,熟悉圣经以及充满恩典地谈话,使他感觉自己来到了一个崭新、动荡的世界。”班扬终于认识到自己需要拯救,并且完全确信“基督愿意并且有能力救他”(148)。班扬后来成为了一间非法的家庭教会的传道人,因为拒绝承诺停止讲道,他被关进牢里12年。在狱中,他写了《天路历程》,此书成为了清教信仰(有可能是)最经典的著作,也是英文文学最富影响力的著作之一。
我们从班扬的故事中能清楚看见清教徒信仰的动人品质,然而,温斯普不断地打岔提醒为何现今许多读者会(应该?)对清教徒感到厌烦和恼怒。他们是一群“敬虔的爱管闲事的人”(18)。有时候他们近乎恐怖分子,“就像是激活了的潜伏小组一样”策划着接管教会(45)。清教徒像毛泽东那样试图要领导一次“文化大革命”(161)。温斯普看见清教徒没有谴责奴隶制(就像几乎所有在新大陆的英国人一样),他便指出:“旧约里的神是同意奴隶制的”(168)。他更特意提到哈佛大学不接受女性(169),而这在当时的英国及美国是普遍情况,只有少数男人、没有妇女能进入大学读书,这个事实要到清教主义消失之后150年才改变。
此书没有结论,若这不是证明温斯普自己都不知道清教徒的重要性,那就更奇怪了。清教运动的确带给了之后几代新英格兰人一套“文化遗产”,包含各样的特征,例如“反天主教,严谨的学术钻研,社群主义,富有远见的热情,强制性、道德主义的传福音方式,以及教会和政府的民主参与文化”(292)。这些特征的确能形容清教徒,至少是某些时候的某些清教徒。不过,清教徒自己会将绝大多数这些特征视为对于更高目的的服侍:为了神的荣耀,以及真正的、经归正的基督教事业。
译:Alice Wang;校:freerain。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Puritans—Exceptional Protestants or Prejudiced Moraliz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