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吩咐我们不要高估自己,要“看得合乎中道”(罗12:3);合乎中道也包括不把自己看得过低。圣经在这一点上有许多的教导。
无论我在教会、或在教室对一群基督徒讲话时,每当问到:“这里有谁是清心良善的?”很少人会举手。我接着问:“在座的有基督徒吗?”对于这个问题他们的回答基本上就是肯定的。然后我的回应是,如果你自称是基督徒,就应该肯定自己是清心良善的。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我们岂不是罪人吗?是的,我们是罪人,然而神已经向我们启示了一个宝贵的真理,是今天经常被轻看,在许多教会里甚至被遗忘的,我们要把它重新寻回。简单的说,在基督里,神已经接纳了我们,因此也接纳了我们(非常)不完全的顺服,到一个地步我们可以被形容为清心的、良善的;这是个不寻常的真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圣经的见证。
如果你真是基督徒,你就有一颗清洁的心(提前1:5);如果你要敬拜神,你需要一颗清洁的心(诗24:4);清心的人——也唯有清心的人--必得见神(太5:8)。
即便我们的动机是高尚的(譬如想谦卑一点),仍然不应该否认我们有清洁的心。我们是清心的,就如那个人说:“我信,求主帮助!”(可9:24),我们可以说:“我是清心的,帮助我更清心!”大卫在诗篇51篇里正是这样的一个人(第10节)。
路加这样形容撒迦利亚和伊利沙伯:“他们二人,在神面前都是义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路1:6)他对亚力马太城的约瑟也作了类似的形容:“为人善良公义”(路23:50);基督徒是“义的奴仆”(罗6:18),我们“饥渴慕义”(太5:6)。
良善的人才能上天堂——但不是内在的良善,而是来自圣灵的、真实的良善。有圣灵的人就有圣灵的果子,其中包括“良善”(加5:22;参罗8:9),你没有良善就“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5:21)。
保罗写给腓立比人的信上说:“凡所行的,都不要发怨言,起争论,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2:14-15)他期望神的儿女无可指摘。
在这里他说的并不是:“因为你们被称为义所以你无可指摘”,而是:“因你所行的,你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基督徒怎么可能如此呢?原因是我们慈爱的父因着他完美的儿子、也为着他完美的儿子,接受了我们的不完全——非常的不完全(才“刚刚起步”);他的儿子因我们得荣耀(约17:10)。
他是我们的天父,这毋庸置疑。作为父母,我们都知道孩子顺服所带给我们的快乐,即便他们的顺服不如基督所带给他父母的。神不是严厉的主人,好像要收割他没有种下的(太25:24),他思念我们不过是尘土(诗103:14),并且合宜的待我们。
作为我们的天父,因为接受了我们代赎者的绝对完全,他接受离完全还很远的我们;同时,我们的行为蒙神喜悦,是因为我们在基督里不可动摇的新身份,让我们的全人都蒙了神喜悦;我们的基督徒生命有“人在先、行为在后”的次序。
在神的眼里,我们是良善、公义、无可指摘、又清心的;如果我们无法承认这些关乎我们的真理,等于不承认新约里清楚的有关神子民的说法,这可不对。
我们向神献上的顺服不需要是无瑕疵、完美的顺服,但必须是真心实意的顺服。我们在不完全里仍然能讨神喜悦,照着他丰盛的恩典,他甚至奖赏不完全的行为,因为他是我们的天父。
正如我们肉身中仍然有罪,不表示不能被称为良善、圣洁、公义、和无可指责,所以我们的行为虽有罪的污染,也不因此无效、不被称为好行为。如果认为总是只强调唯有基督的义蒙神悦纳(同时不断贬低我们自己的好行为)就是在高举神的恩典,这样想绝对是误导人。
我们应该鼓励基督徒,让他们知道神悦纳真心实意的顺服;鼓励孩子,让他们知道顺服父母是讨神欢心的(西3:20)。
我们可以引用诗人的祷告词吗(诗18:20-24)?他比今天许多的基督徒更具有“新约的观点”:
耶和华按着我的公义报答我,
按着我手中的清洁赏赐我。
因为我遵守了耶和华的道,
未曾作恶离开我的神。
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
他的律例我也未曾丢弃。
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
我也保守自己远离我的罪孽。
所以耶和华按我的公义,
按我在他眼前手中的清洁,偿还我。
不错,基督徒时常犯罪(约壹1:8),有时候我们的行为可耻,我们里面罪的力量是真实的,我在这里所说的,完全没有否认我们是罪人的意图。
奇妙的是——尽管我们里面还有罪的力量——神却看我们是顺服的超过我们看自己。我们许多人不愿说自己是良善的,神却愿意;当我们为自己在顺服上不够长进而感到失望时,这个真理应该让我们不绝望。
译:丽文;校:JFX。原文刊载于“渴慕神”英文网站:God Thinks More of Your Obedience Than You 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