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艺术
乔丹、偶像与上帝
2025-09-29
—— Paul Putz

“那是神化身成了迈克尔·乔丹。(That was God disguised as Michael Jordan.)”

当拉里·伯德(Larry Bird)目睹年轻的乔丹在 1986 年季后赛狂砍 63 分击溃他的球队后,说出了这句名言。这句话已成为乔丹传奇的注脚,印证着他的伟大。但当这句话出现在ESPN重磅制作的乔丹与芝加哥公牛队纪录片《最后之舞》(The Last Dance)中时,它带给我的冲击却和伯德当初的本意完全不同。它让我重新思考,在我整个基督徒生命历程中,我是如何看待乔丹的,也让我再次反省今天我是如何看待他的。

我对乔丹看法的改变并不独特,它折射出福音派基督徒与文化互动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体育,也同样适用于其他领域。而这些思考背后,其实触及的并不是我们这一代才有的问题:我们如何做到“在世却不属世”?在堕落的世界中歌颂神创造的良善意味着什么?我们为何会被名人吸引?真正令我们倾慕的又是什么?

也许你是通过音乐家、演员、导演或作家来思考这些问题。但对我来说,这些问题是通过迈克尔·乔丹而浮出水面的。

神圣与世俗的角力

我曾是乔丹的狂热追随者。我曾在后院反复模仿他的动作,虽然模仿得很糟糕,但我确实能跟风乔丹代言的产品,特别是维提麦早餐麦片(Wheaties)。每次把牛奶倒进麦片碗里,我会吃上一口,然后信誓旦旦地宣称:“我觉得自己跳得更高了!”

自然,我的卧室墙上也贴着乔丹海报。

但这份崇拜始终带着枷锁。如同许多福音派基督徒,我受到的教导是要对世俗保持警惕,时刻觉察日常生活中属灵与属血气的无形争战,神圣与世俗的永恒角力。乔丹显然属于世俗的范畴。

所以,海报挂上墙后没过几个星期,我把它取了下来。父母并没有强迫我这样做,但他们和我谈起这张海报可能代表的灵界力量,以及这些力量可能与基督徒的灵性生命相抵触。拉里·伯德的那句名言,他们大概没听过;但如果听过,大概只会更加确认他们的担忧:乔丹的魅力背后潜藏着属灵危险,因为他的球迷轻率地给予他一种只有神才配得的崇拜。

文化的工具化转向

随着我渐渐长大,对体育的参与也越来越多,但那张海报所代表的张力从未完全消失。我学会了新的应对策略。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大概就是把体育当作可以服务于神旨意的工具。没错,体育或许属于世俗领域,但它能吸引上百万人的目光,这是多么好的布道平台!基督徒可以参与这些世俗领域,只要他们是为了属灵目的。

带着这样的理解,我开始发掘体育事工的可能性。乔丹就算赢得了六个总冠军,但像大卫·罗宾逊(David Robinson)这样的基督徒球星,则能借着自己的名声传讲福音,带来永恒的影响。

这种工具主义视角伴随了我整个大学篮球生涯,却始终未能完全化解内在张力。那种“参与、观赏体育赛事是次等基督徒活动”的隐隐不安,始终萦绕不去。 

再次发现创造之美

在研究生院读神学期间,我开始系统阅读关于体育与文化的神学著作,由此发现了一种新的理解路径。我不再需要借助工具主义的视角来为自己对体育的热爱正名,因为包括体育在内的世间万物,都是神美好创造的有机组成部分。体育本身就是神赐予的礼物,值得我们以单纯喜乐的心来领受。

迈克尔·诺瓦克(Michael Novak)1976 年的经典著作《体育的欢愉》(The Joy of Sports)给了我很大启发。他在书中指出:体育蕴含着人类“对完美的渴求”,这种渴求正体现了“人类精神的核心驱动力”。乔丹或许不会在夺冠后公开感谢耶稣,但他通过展现神所赐的非凡天赋,依然无形中指向了伟大的创造主。

这种全新的认识让我能够重新欣赏乔丹的伟大,而不必再夹杂着负罪感。我逐渐明白,世界并不是割裂为神圣与世俗两个对立领域,体育只能属于后者。事实上,我们生命的每一部分都属于神。音乐爱好者可以通过莫扎特的乐章感知神,体育爱好者也能在篮球场上那些行云流水的腾转挪移中,窥见创造之美。

如今再回味“神化身成迈克尔·乔丹”这句话,我不再觉得它是需要警惕的信仰陷阱。这句话并不是企图僭越神的至高地位,而是折射出神赋予人类的一种对卓越与超越的深切渴望。

张力重现

当我开始接受这种体育观时,乔丹早已退役多年。但《最后之舞》又将他的身影带回我的生活。纪录片中随处可见的美感、风范与决心,这些都可以被视为神美好创造的印证,让我更加确信自己对体育与文化的理解。与篮球迷同好共赏此片的经历,更让我体会到团契相交的喜乐。

然而这部纪录片也唤醒了童年记忆:墙上的海报、家乐氏麦片、笨拙的模仿动作。同时揭示了年少时未曾窥见的乔丹形象:那个睚眦必报、欺凌弱小的阴暗面。我不禁怀疑:在我如今看似成熟的理解中,是否忽略了早年那些直觉里包含的某些真理?

问题不在于我是否会将乔丹视为一个神明。真正的问题,是那些偶像如何借乔丹的形象出现。真正需要警惕的,是乔丹所代表的文化价值取向与优先次序。当我赞美乔丹时,吸引我的究竟是成功、名声与胜利的偶像,还是创造万物的神?

当然,我会告诉自己是后者。但在羡慕巨星时,想知道我的内心深处到底在渴慕什么,却很困难。无论是我仰慕乔丹,还是其他人仰慕音乐家、演员或作家时,情况都是如此。那么,我们该怎么办?重新把海报取下来,再一次把文化产物分为“世俗”与“神圣”吗?

我开始追问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我通常在哪里发现了神的美善?在哪里庆贺神创造的美善?如果连那些平凡、卑微、不被文化追捧的事物中,我都能看到神的印记,那么赞叹乔丹的光彩,或许就只是出于一种被神塑造的眼光,用祂的方式去看世界。可如果我大多只是在这个世界的乔丹们身上,在这些“成功的象征”里才看见神的美善,那我很可能是在崇拜别的神。更大的可能是,我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能免疫于文化的影响。童年的我以为吃了维提麦就能“像乔丹一样飞”,和如今渴望把自己和信仰与乔丹的伟大捆绑在一起的我,其实没有多大区别。

如今,我大概不会再把乔丹的海报取下来。但我正努力重新找回童年时那份“分辨诸灵”的热情。这不再是单纯的神圣与世俗的对立,却仍是一种张力。我们生活在这美好却堕落的受造世界里,神的国度已然来到,却尚未完全成就。在这样的世界里,时代的偶像常常伪装成我们所崇拜的文化人物。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God Disguised as Michael Jordan’ (and My Evolving View of Sports)

Paul Putz(保罗·普茨)是贝勒大学特鲁特(Truett Seminary)的信仰与体育研究所的主任,也是《比赛精神:美国基督教和大型体育》(The Spirit of the Game: American Christianity and Big-Time Sports)的作者。你可以在X(原推特)上关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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