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只要受雇佣或者拥有抵押贷款、信用卡、汽车等,一定熟悉合同,以及它们所强制附加的“祝福”和“诅咒”。当然,并非所有的法律协议都是相同的。合同与遗嘱有着显著的不同,遗嘱使你成为别人遗产的受益人,你不是通过“雇佣”的安排或一个支付程序而得益,你是靠得到一份礼物而受益。
同样地,圣经里有各种不同的盟约。改革宗神学从圣经中识别出三个至关重要的盟约。“救赎之约”(Covenant of Redemption)是以圣子作为中保,圣父、圣子、圣灵在永恒里同意要拣选、救赎、呼召一群百姓(约6:39-44;10;17:1-5、9-11;罗8:28-31)。亚当是人类在“行为之约”(Covenant of Works)里的头,耶稣基督是祂新造的人在“恩典之约”(Covenant of Grace)里的头,其中包括信徒和他们的孩子们。在亚当里,我们继承了罪和败坏,引致死亡,在基督里,我们承受义和新生命,得到永生(罗5:12-21)。
圣经里的盟约,其背景是国际政治。最明显的类比是:一个伟大的国王(宗主)把一个较小的王(附庸王)从入侵的军队中解救出来,在此基础上,国王(宗主)强行和这个较小的王(附庸王)立一个条约。显然,附庸王没有资格去协商条约的内容,只能接受条约的条件(约的条款),也接受宗主的承诺,如果附庸王顺从就会得到宗主的支持;如果不服从就会被宗主毁灭(约的奖惩)。
我们在上帝与人类在亚当里建立的关系中,清楚地看到这个模式。作为上帝形象的持有者和附庸者,上帝应许亚当,如果亚当通过试炼,他和他的后裔就会享受永恒祝福(生命树)的权利;如果他背叛,则会受到死亡的威胁。就像一个国王是他王国的盟约的头,亚当是整个人类的盟约的头,当他破坏了这个约,我们就与他一同在罪、败坏和死亡的诅咒下堕落。
然而,从创世记三章15节起,上帝出人意表所宣布的福音在历史中展开,直到祂在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中应验了祂的应许。我们的“末后的亚当”,耶稣,祂成全了试炼的要求,并且为祂的后裔赢得了吃生命树果子的权利。在创世记三章15节福音的应许中,上帝设立了不再是根据律法、而是根据应许的恩典之约,祂也建立了一个“开始呼求耶和华的名”(创4:26)的教会。
不像原来与亚当立的约,在创世记第十五章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的约中,上帝作出了所有的应许,并且在一个令人惊讶的异象当中,穿过一些动物的肉块。作为世俗条约的一部分,伟大的国王会迫使附庸王穿过肉块,接受盟约的条款和奖罚条例,但是在这里,上帝却承担了全部的责任。在上帝与大卫立的圣约中,很明显地,上帝同样单方面地应许,虽然大卫和他的继承人会不忠心,上帝却永远会让大卫的后裔坐在宝座上,直到那位比大卫更伟大的继承人自己承担起这个责任。
随着恩典之约的继续开展,在西奈山上,上帝也和作为一个国家的以色列人立约。个别的以色列人仍然是通过相信那将要来的弥赛亚而蒙恩称义,但是以色列国家的地位是暂时的和有条件的。在西奈山上,上帝没有作出应许,但是,作为把以色列从埃及解救出来的宗主,祂只是简单地颁布盟约的条款和奖惩:祝福(在应许地上有长久的日子)和诅咒(从土地被“剪除”,被流放进入被掳)。以色列接受了这个条件,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24:7-8)国家的祝福或诅咒取决于以色列的信实。
“他们却如亚当背约”(何西阿书6:7)。作为上帝的控方律师,因百姓违反了这个国家性的盟约,先知们带来了上帝的审判。尽管上帝曾经穿过肉块,以确保与亚伯拉罕立的恩典之约,但是祂如今传达了不同的信息,并表示祂要让以色列穿过肉块,并借着被掳(耶34:1-22)来承担暂时的审判。然而,在亚伯拉罕恩典之约的基础上,上帝的应许在新约中得到了更新,上帝在赦罪的基础上,应许一个新的创造和一个新的出埃及(耶31:31-34)。
当耶稣在那楼房设立主的晚餐时,祂宣告,“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这不是律法的盟约(你这样行,就必得存活),而是白白怜悯的盟约。不像摩西,祂不是把血洒在百姓身上,来确认对他们的誓言,而是用自己的血起誓。祂独自穿过肉块,代替我们承受审判。这是一份礼物,就像最后的遗嘱。其实,希伯来书就是这样把旧约和新约加以对比(来9:15-22)。希伯来书说到这个“永不改变的誓言”是建立在上帝的应许上,而不是人类的活动上(来6:17-20)的。保罗也是如此,通过诉诸亚伯拉罕之约,来对比行为之约和恩典之约:一个是工作的奖赏,一个是信心的礼物(罗4:1-5 )。后来(西奈山)立的约不能废止先前(亚伯拉罕之约)的应许(加3:7-29;4:21-31 )。
译:Maria Marta;校:骆鸿铭。原文刊载于林格尼事工网站:Coven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