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一个选择。
选择1:能想到的最小的罪,犯这桩罪会给你带来极大的财富和其它物质的享受。
选择2:能想到的最大的受苦,之所以受这苦是因为拒绝犯那桩小罪。
请你作出选择。或者,你可能应该先读完下面这篇文章再作选择。
清教徒汤玛士·曼顿在他的“摩西宁可为基督受辱也不要享受罪中之乐”(来11:25)一篇讲道中论证说,健康的基督徒宁愿选择最大的苦难,也不要选择最小的罪。然后他列出为什么说“最大的受苦强如最小的罪”的几个理由。
- 受苦的时候是别人得罪我们,但犯罪的时候是我们得罪神。与神相比我们算什么呢?
- 罪使我们与神隔离,但受苦和患难不会,所以我们应当选择最大的受苦,也不选择最小的罪。
- 不管我们感受到与否,罪本身是有害的;但患难只是在我们的感觉和感受上显为有害。
- 受苦只会给身体带来不便;但罪则给灵魂带来不便。
- 受苦的光景与蒙神所爱的光景并不矛盾,但有罪的光景是神不悦的一个记号。
- 受苦有可能是好的,但罪绝不可能是好的。
- 没有什么比罪更降低人格。
- 受苦是从神来的,但罪是从魔鬼来的。
- 神让我们受苦,为要防止我们犯罪,但我们绝不可为防止受苦而去犯罪。
- 受苦的害处不过是一时,但罪的害处是直到永远。
- 我们在受苦和逼迫中失去人的赞许,但因着犯罪我们失去神的赞许。
- 受苦,这不是我们选择的,但犯罪,这是我们选择的。患难是被加给我们的,而犯罪是我们主动去犯的。
- 一个受苦的人可以在喜乐中死去,但一个处在罪中的人却是不能。
- 罪与我们新的本性相悖,但患难只与我们的旧本性相悖。
- 当你故意选择犯罪,它就要在短短时间内带来更大的受苦。
看完这些,你还坚持你原来的选择吗?
译/校:改革宗经典出版社。原文刊载于作者博客:15 reasons why the greatest suffering is better than the smallest sin